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3日举行的重庆“钉子户”拆迁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钉子户”吴苹夫妇与开发商达成协议,选择实物商品房安置,并获得90万元营业损失补偿。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光在新闻发布会介绍,4月2日16时左右,在法院协调下,吴苹夫妇和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就
拆迁安置达成了协议。吴苹夫妇选择实物安置方式,由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沙坪坝区的异地安置房一套。根据房屋所在鹤兴路片区的统一安置评估标准,吴苹夫妇位于该片区17号的房屋评估价为2477547元,补偿其旧房设备费2222元,搬家费20000元,装饰补偿费100000元。异地安置房为开发商3年前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评估价为3068847元,吴苹夫妇还将补房屋差价469078元。
杨光介绍,由于先后断水、断电和断路,而吴苹夫妇房屋此前一直用于餐馆经营,因此开发商与其协商后同意补偿营业损失费90万元,这是从2005年10月开始按照每月3万元盈利计算结果的总和。
杨光说,此拆迁案是按法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的,吴苹夫妇的安置补偿与该项目拆迁户执行的是同一个标准,没有任何私下或特殊处理情况。营业损失补偿是营业性补偿,是由吴苹夫妇房屋的使用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协商确定的,并不是额外的安置补偿。
事件回放
2007年2月1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地产管理局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杨武房屋强制拆迁案,根据相关条例,法院受理此案。
3月19日法院召开司法强拆听证会后,当天合议庭下达了《非行政诉讼裁定书》和《限期履行通知》,责令杨武在2007年3月22日前履行行政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3月30日法院又发出执行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杨武在2007年4月10日前自行搬迁,否则将择期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3月28日应吴苹要求,九龙坡区区委书记郑洪与吴苹见面后,通过3个小时交谈,吴苹态度有了较大转变,为拆迁双方的协商取得突破性进展奠定了基础。
4月2日下午4时拆迁双方就安置拆迁达成了协议。被拆迁人杨武同意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对其“拆一还一”的方式进行异地安置。
相关新闻
开发商搭梯助杨武离“孤岛”
新快报讯据《重庆晨报》报道“是开发商特意给杨武做的梯子,帮助杨武下楼离开的。”就杨武是如何离开“孤岛”的,昨日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九龙坡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回答说。
吴苹杨武失去自由?
在昨天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出现在联系不到吴苹,其手机总是关机,是否是失去了人身自由?
对此九龙坡法院院长张立表示,法院原本是希望吴苹一起出席新闻发布会,但是吴苹婉拒了。她觉得自己很疲惫,不想再面对媒体。法院表示可以保证吴苹是自由的,在拆迁双方达成的协议中没有要求她不再接受媒体采访此类的规定,也不排除一段时间后吴苹会再次会见媒体。
杨武怎样走下“孤岛”?
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到了被拆迁人杨武是怎样走下已经形成“孤岛”房子。张立介绍说,吴苹夫妇与开发商于3月底已有达成协议之意向,当时双方便已考虑杨武如何走下“孤岛”。开发商特意为杨武制作临时楼梯,方便其走下“孤岛”。
张立称,4月2日下午5时左右,杨武夫妇的一名亲友从“孤岛”小楼上搬出了杨武扛上去的两个煤气罐、一张折叠床和棉被等生活用品,小楼上的国旗和标语亦被拆下。
为何在晚上实施拆除?
当被问到为什么要选在晚上对房屋进行拆除时,张立表示,本来商定的是4月3日下午拆除,但考虑到天气原因(2日天气恶劣),也担心杨武的状况不好,另外怕白天拆除围观群众太多容易引发交通和治安问题,所以选择在4月2日走完了所有的法律程序之后,对房屋进行了拆除。

图:女户主吴苹是“新闻发言人”。

图:男户主杨武用绳子吊取食物。

图:“钉子户”前围聚着不少群众。
(夏天/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