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投诉:按摩治疗一次仅五到十分钟
我是一个66岁的老人,因为不明原因的腰部疼痛,就像抽筋一样疼,腰部活动受限。女儿再三动员我去正骨医院治疗。3月7日晚上我到该院治疗,急诊医生用敷药和推拿来处理,因晚上没有按摩医生,敷药后就回家休息。转天周六上午我去该院按摩,接诊的陈医生
叫我上床时,我看了一下时钟是11时45分,治疗完毕后我再次看钟是11时50分,只按了短短的5分钟,给我点压了腰部和腿上的几个地方,扭动两下肩和胯。
时间虽然短,但压按时疼得我直冒汗,技术可谓“高超”,做得“快、准、狠”。……周一我较早到医院,换成胡医生治疗,给我治疗了10分钟,我观察其他病人也发现做推拿治疗的时间最长都是不超过10分钟。
我找到该科黄主任咨询“该院按摩时间应该掌握在多少分钟”,他回答非常果断“10分钟”。他没有讲上限和下限。“我们是治疗按摩,与保健按摩不一样,保健按摩时间可能长一些。”黄主任作这样的解释。
我为了争取知情权,向越秀区卫生局医政科进行投诉。3月11日我去医务科找科长面谈,他坚持不说上限,只说最少10分钟。于科长说:“我告诉你10分钟就不错了,不然我就按‘次’说你也把我怎么样不了,有意见我们以后再改进。”他还拿出来一本书作为他说话的依据。
我作为病人认为“次”的概念是笼统的,“次”应该有个时间范围,1分钟叫一次,60分钟也叫一次。由此可见业务主管负责人态度是不负责任的,同时也剥夺了患者的知情权,他作为医院行政科室负责人不可能不知道标准。每次花45元不说,10分钟达不到治疗目的,所以我要求不继续在该院治疗,于科长很快给我办理了退款手续。
医疗是民生三大问题之一,看病本来就贵,他们还“偷工减料”。我认为这其中有大量的不正当利润。贵报报道有的医院医生护士很注意抓细节,我认为正骨医院的领导们要抓好细节,不要只抓效益,不择手段去赚钱。(来信有删节)
老汉 刘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