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从临渊履冰到理直气壮
本报记者 吉吉 实习生 许译予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资本主义的尾巴”到“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再到需要“毫不动摇”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后到进行“平等竞争”和受到“平等保护”的市场主体,都是不断解放思想、逐步冲破认识上的传
统羁绊,取得的一次次理论飞跃。一路走来,“摸着石头过河”,经历过改革开放的阵痛,也经历过漫长的认识与实践深化的过程。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
1987年,一位领导人为刘永好四兄弟的企业题词:“中国的经济振兴寄希望于社会主义企业家。”事实上,正如刘永好兄弟的“希望集团”所寓意的那样,非公有制经济越来越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担负起振兴经济的重任。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十五”末期,民营工业企业的数量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已达68.3%,私营企业法人单位498万家,民营经济占整个GDP比重超过60%。在许多地方,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的税收支撑着地方财政收入,个体、私营企业吸纳的就业人员占新增就业人员的2/3以上。
从“必要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报告将非公有制经济定位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党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上的重大飞跃,是积十几年来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后的更高水平的理论升华。这一重要突破的意义在于:“补充”就像人体心脏安的起搏器,起搏器是人体外在的“补充”,但不是有机组成部分。而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把非公有制经济从外在的“补充”变为内在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3月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宪法修正案中首次明确肯定了“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不仅在理论和政策上,而且在国家根本大法上把非公经济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之外搬进了基本经济制度之内。但是,认为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没有被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一个相同的范畴,因而非公有经济仍然是被置于与公有经济相对立的被歧视的框架内,其发展当然还有很多限制,其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与公有制经济相比有很大差别。
宪法修正案为非公有制经济正名
1999年3月5日—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开放30年来,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经历了一个从探索到完善的过程。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经过全面修改的宪法,确认了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提出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的内容。党的十四大决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框架内,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肯定。
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认识,是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的。即使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里,我们也仅将非公有制经济当成是一个补充成分。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随着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推进、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随着财政体制向公共财政体系的转轨、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将更加重要,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融合的成分,并将在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发挥一些特殊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将是国民经济发展强劲稳定的动力。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平均增长率远远超过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增长率,对二十多年来的经济增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在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相对困难的几年里,非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明显的。由于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将会持续相当长一段时期,非公有制经济将会成为国民经济强劲稳定的发展动力。
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将是各级政府的一个较为长期和艰巨的任务。在过去几年里,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就业人数持续减少,而正是非公有制经济每年创造了数百万的就业机会,不但吸收了新增的就业人员,也吸收了从国有企业分流出来的人员。以后,非公有制经济仍将会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最大来源。尽管国有经济目前在整体上仍然是政府最大的税收来源,但非公有制经济直接和间接创造的税收将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特别是在增量上会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我们尽管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将是平等竞争、厉行法治等基本规则的直接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
非公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中国近30年渐进式改革的历史,是中国非公经济不断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内到外的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非公经济发展的历程,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发展的历程,非公经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非公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天然基础,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就是私有经济,民营企业自筹资金、自找门路、自我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具有高度的经营决策自主权、高度的资产支配权、高度的用人选择权、高度的内部分配权,能够有效实现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功能;非公经济营造了强大的动力机制,极大地催生了人们的创业精神和致富欲望,给千百万民众自主创业带来了空前的自由,为民间资本自主投资打开了无限的空间;非公经济完善社会资金的动员机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改变了投资单纯依赖国家的资金动员机制,民间资本把各种要素联合起来,组合起来,使之由潜在的生产力变成现实的生产力;非公经济提供了一种人才形成机制,为勤于奋斗、敢于冒险的人提供了实现理想的舞台,在原有体制里被束缚了手脚的优秀人才,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得到了施展才华、激发潜能的机会,他们中的佼佼者成为了“先富起来”的社会精英;非公经济形成了多元竞争的企业生态,改变了公有制一统天下、国民经济缺少活力的局面,激活了市场的竞争机制,促使公有制企业为适应市场需求,转变经营机制,非公企业快速、高效、灵活,成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强有力的推动者,打破了公有制企业以老大自居的“垄断”局面;非公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形成一种互补性的分工协作关系,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革创造了条件,减少了公有制企业改革引发社会震荡的可能性;多种所有制结构,有助于各类市场主体的强点和弱点互补,并使各自的强点强化,弱点弱化,使社会主义经济得以更顺利地发展。近30年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占全国GDP的比重由1978年的0.9%上升到2006年的40%以上,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5%以上,大大高于全国GDP9%的平均增长水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凡是非公有制经济越发达的地方,市场发育就越快,市场机制就越活,综合实力就越强,老百姓日子就越好过,经济体制就越成熟,社会就越稳定。
(编辑:千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