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灿 通讯员 罗秀云
日前,广州市最大烂尾地宝岗大道2号地块上的拆迁户投诉称,这块地拆迁烂尾长达11年,尽管2005年12月2日已经被成功拍卖出去,164户被拆迁户领到总额达5412万元的补偿款,但他们全部失去了回迁的可能,而他们的拆迁合同上写明是回迁的。
据反映,该2号地块是因烂尾楼而被法
院拍卖的,拍卖款为2.8336亿元。拍卖后,原回迁合同无法执行,故被拆户只能领到补偿款。云浮市新兴县法院(以下简称“新兴法院”)为何对足以清偿债务的查封财产不去拍卖执行,却偏将超标的37倍的“2号地块”进行查封、拍卖呢?当事人质疑:“里面有问题,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地块遭查封“翻生”无望
“2号地块”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繁华热闹的宝岗大道与同福路交界处,面积有13352平方米,拥有这块土地使用权的广州市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源公司”)准备在这块地上盖起商业和住宅共用的福祥大厦。但因资金不足,伟源公司近几年在平整土地后,暂且把这块地出租了出去,成为停车场和店铺。
1999年4月7日,2号地块就被新兴县法院查封。被查封的直接后果,就是伟源公司再也无法找来合作者,引入后续资金进行开发了。这样一来,该地块不能再投入,被拆迁户也只能一天天无望地等着,直到有一天广州市政府将该地块列为“烂尾地”为止。
2005年12月2日,该块地被拍卖出去了,被拆迁户领到补偿金,新地主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也动工了。但这个地块在被查封、拍卖中存在的问题却未因此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