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图:郑文丽
郑文丽(广东省导游协会会长)
购物是旅游的六大元素之一,游客都喜欢在旅行途中购买当地特色产品留作纪念,或用作手信送给亲朋好友,这是旅途中的一种乐趣,可以给游客带来美好的记忆。可以说,购物是旅途中不可或缺的组成元素,但却常被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作为弥补低价竞争成本损耗的手段,冲击了正常的旅游行为,我们应该以正确的角度去看待它。
不可讳言,现在不少导游和领队没有固定薪水,他们基本依靠带游客去购物来赚取一些“外快”。而对于这部分收入,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无法明确界定“回扣”和“佣金”的区别,回扣是指导游个人通过与景点景区、商家之间展开私下交易而获取的非法收入;佣金则是旅行社与景点景区、商家签订合作协议,旅行社从中获取合法收入,两者之间概念的不明确给了一些旅行社大打“擦边球”的机会。
谢瑞麟一案之所以会发生,正是因为佣金收入已成为一些旅行社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对那些中小型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报名,它们往往会抛出异常低廉的报价。不到百元的港澳游,八成以上的团队需要进店购物,假如没有了店家的回扣,每名游客的参团费肯定要上涨。而如果单单依靠团费,这些小规模的旅行社铁定亏本,因此必定要从佣金或者回扣上寻求出路。低价竞争导致旅行社无法通过正常带团来获取足够的利润,这是“非法回扣”产生的主要背景。
低价购物游是随着旅游市场的开发应运而生的,但也将随着新的经济法则的产生和政策法规的出台而有所扭转。违背市场规律的不法行为会越来越少。如旅游市场相对成熟的欧美、日本等地,都不存在以购物来换取回扣的现象。
市场的诚信要由旅行社、目的地商家和游客来共同维护,购物游将通过行业内部自律而逐步规范化,并以一种创新模式推出市场。我们应该对旅游市场给予放心、信心和耐心。
(编辑: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