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图 钟哲平
我爱吃笋,喜欢做笋干焖肉,鲜笋炒肉什么的。前几天国外一位亲戚回来,我见春笋正嫩,就做了一道春笋炒鸡丝。这位亲戚出国前是位红谜,出国后当了博士,在大学里教些清闲的功课,就把柏克莱大学图书馆里的脂版红楼梦读了个烂熟。这是众多古版《红楼梦》中最令我神往的一套,要知道,张爱玲就是读透脂版,才写出《红楼梦魇》的。
好了,春笋鸡丝和张爱玲无关,和我这博士亲戚有关。春笋鸡丝一上桌,博士就举著霍霍,三两下吃光了,连姜丝蒜粒都不剩。博士抹抹嘴说,好菜,好菜,这可是红楼菜式啊!我惊问:“是吗?是史太君宴大观园还是群芳宴怡红院?”
博士说,都不是,便滔滔说起他自己改良“红楼菜”的逸事。
贾母吃饭,除自己的几样菜外,还有一个“各房另外孝敬的旧规矩”。贾母年纪大,没啥口福的,经常是掀开看看,略领心意就算了。有一天来了一碗“鸡髓笋”,贾母便把这笋留下吃,叫人把其他菜送回去。可见这鸡髓笋是好菜,能得到识饮识食识享乐的贾母的青睐。
少年博士读到这里,口舌生津,就去查中华食谱中鸡髓笋的做法。还真有这道菜,但工序极其复杂,竹笋要用鸡汤煨过,再把鸡肉剁成蓉酿进空心处,又抹这个香油那个香料的,再放到蒸笼里蒸,最后再浇上什么鸡汁鸡油来增色。这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可操作性几乎是零。但博士不甘心啊。他又想起晴雯姐姐想吃芦蒿,厨娘柳嫂殷勤地问要肉炒还是鸡炒的情节,便灵机一动,悟出鸡肉和笋本是极对味的,不一定要精烹细作,即便简单如“鸡炒蒿子秆”,只要味道搭配得好,就是佳物。
于是,每逢家里杀鸡,博士就把吃剩的鸡骨头带回宿舍,再买点笋,切细,用小电炉煮着吃。他说,香味能飘到女生宿舍。
我津津有味地听着鸡骨春笋的故事,当听到最后一句,便哈哈大笑起来说:“原来你说的红楼菜式,不是曹雪芹的红楼,是华师大中文系旧宿舍区那四层高的小红楼!不知有几个晴雯姐姐吃过此菜?”博士说:“女孩是水做的骨肉。若请女孩吃,岂能用鸡骨头,我是专门存起零用钱买些冰冻鸡肉做的。”说罢脸竟红了一下,加上沉浸在回忆中的迷离眼神,越发有了几分醉色。
博士不是红学家,但是个红楼解人。我最怕读一些学究评红楼的文章,书是翻烂了,学问越做越深,却离人性越来越远。清代《红楼梦论赞》作者“读花人”在论赞赵姨娘处有一妙论,曰“下体可采”,深得精髓。我在某红楼研究期刊上看过一篇论文,竟引《诗经》“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句,来重新解释这四字,硬说这不是贾政的性体验,而是“不淫其新昏而弃其旧室”的道德。这实在是读破红楼毁了梦。《红楼梦》让这样的专家看了,等于把一款雀腿酿豆芽针,让牛吃了。
而我们可爱的为食博士,能在拮据的年代,把鸡髓笋和鸡炒蒿子秆合为一道鸡骨焖笋,不愧为用卑微的力量使《红楼梦》发扬光大。苏东坡曾作《梅花悟道》:“世人有见古德见桃花悟道者,争颂桃花,便将桃花作饭,五十年转没交涉。正如张长史见担夫与公主争路而得草书之气,欲学长史书,便日就担夫求之,岂可得哉?”博士是春笋悟道了。世人知红楼之美,便将红楼作饭,转没交涉。若忘美食为馋,读书为乐,岂可得哉?

春笋炒鸡丝做法:
1、把鸡胸肉或去皮的鸡腿肉切成丝,用油盐生粉腌着;
2、把鲜笋切成丝,用清水加盐煮十分钟,捞出洗净,滤干水;
3、把辣椒切成丝,最好用尖椒,若不能吃辣就用灯笼椒;
4、用姜蒜起油锅,放入鸡丝爆炒片刻,倒入笋丝继续炒,锅将干时溅两滴白酒,最后加入辣椒丝兜炒两下,打个薄薄的芡,收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