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森
意识不到这一点,可能还要“交学费”
盘点中国的“依法治国”十年,有论者指出,尽管近10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许多成就,但是也不得不注意到,事实上,中国的法治成就在某些方面较之前还进步不大。
法治是良序市场经济运行的保障,这一点目前已经为学界和社会各界的大部分人所认同了;但是,对法治本身就可以直接创造国民收入和社会财富这一点,可能大多数人还没认识到,其中包括一些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世界银行2005年出版了一部研究报告《国家财富到底在哪里》。综合分析全球120个国家的财富构成基础,最后发现,国家越是富庶,其天然资源所占比例越低,无形资产所占比例越高。
通过分析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财富构成差别原因,世界银行的研究发现,在决定一个国家的无形资本份额大小的决定因素中,法治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为了量化法治对一国财富创造的影响,世界银行的这一研究特别设计出了一套法治程度指数,用以评判一国人民的守法意愿以及对该国法律制度的信任程度。研究结果显示,法治程度可决定一国57%的无形资本价值。因而,一国的司法制度越是有效、财产权保护越是明确、政府运作越是顺畅,整体财富价值也就越高。由此,可以用一种“隐喻”的说法:“法治本身就能创造GDP。”
今天中国社会深层的问题在于,经济的市场化自然而然地要求社会的法治化、文化的多元化。意识不到这一问题,我们可能还要“交学费”。
(编辑: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