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热议合同“霸王条款”
·本报记者 黄穗诚·
本报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于近日在该局网站举行在线交流、咨询限价房政策活动。两个多小时的活动,网友发了203个帖子,反映了市民目前遇到的限价房68个问题。最受网友热议的是限价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以及限价房质量问题。网友要求政府加强对开发
商的监管。
不少网友指出:首个限价房的合同附加了很多不合理的补充条款,比如,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对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按每日房价款总额的0.05%标准支付违约金。但在补充协议中,将比例提高到30%,违约责任不对等。
比如,“若出现《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质量问题,均属质量保修范围,不影响该限价房的交付,如乙方以此问题为由拒收该限价房,则视为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网友认为,《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质量问题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漏水、抹灰层脱落、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等问题,这些问题明显影响正常居住,当这些问题出现时还要求业主予以收楼,明显不合理。网友还说,限价房质量与普通商品房存在差异,很粗糙的装修标准,外墙不贴瓷砖而是简单喷涂。曾询问,回答却是“这么点钱怎么可能还贴瓷砖!”
比如,“乙方应在不迟于本合同所约定交楼时间之日起的一年内向甲方提出租售车位(库)的要求,否则乙方不得对甲方向任何人租售车(库)提出异议。”网友认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比如,“人防工程、架空层、避难层、球场、泳池的占有、使用及收益权归甲方所有。”网友认为,架空层、避难层等的性质上属于公共场所、共用设施,为业主共有,其占有、使用、收益权应归业主所有。
保利西子湾合同中规定其物管费为1.9元/平方米(不含电梯费),但广州市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为,有电梯的住宅一级物业管理服务的基准价为每月1.7元/平方米。
办理房产证的日期是交付之日起720天内,而根据法律规定是交付之日起90日内要办理好房产证。
购房者就上述问题与开发商协商,答复是很霸道:意见可提,合同条款没得改,不满意可以不签,定金不予退还。网友认为,限价房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因为限价房购买对象是有所限制的,所以不能简单说不满意就不买。
房管部门答复是:如果您觉得合同条款不公平,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根据协商结果签署合同;如果对合同的具体条款有异议的,可在上班时间拨打电话反映,将派工作人员妥善处理。我们将加强与建委沟通,建议加强建筑质量监管。物业服务收费问题请向物价部门反映。
另外,网友还提出,限价房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此面积是指套内建筑面积吗?若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三房计价面积应为80多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而不是9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加公摊);若不是指套内建筑面积,则建筑面积是否超标了?其他商品房都是“套内面积”,为什么这个例外呢。用套内面积算,单价超过每平方米6500元,让我们多付了几万块!
房管部门答复是:对这个问题将会加强监管。限价房套型建筑面积是规划标准,每套住宅的面积均是由规划部门设定和审核。
(编辑: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