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指标四个一票否决
今年5月30日,《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下称《标准》)通过建设部的验收并正式发布。它标志着中国宜居城市建设有了统一的标准。《标准》2005年12月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正式向建设部申报立项。随后,通过课题组走访调研、学术会议、公开征求意见,于去年10月通过专家初审
,今年4月通过建设部科技司组织评审验收。
该《标准》从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公共安全度六个方面对宜居城市进行了权重打分,按照分数的不同将城市分为宜居城市、较宜居城市和宜居预警城市。此外,《标准》还列出了四项综合评价否定条件,即“一票否决”。这四项条件分别是:社会矛盾突出,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尼系数大于0.6导致社会贫富两极严重分化;近3年曾被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为年度“十大污染城市”;区域淡水资源严重缺乏或生态环境严重恶化。
根据《标准》对城市打分后,如果宜居指数累计得分高于80分(含80分),且没有否定条件的城市,将被确认为“宜居城市”;宜居指数低于80分但高于60分(含60分)的城市,或宜居指数高于80分(含80分),但有一项否定条件的城市,确认为“较宜居城市”;宜居指数低于60分的城市,或宜居指数高于80分(含80分),但有两项以上否定条件的城市,或宜居指数低于80分高于60分(含60),但有一项否定条件的城市,确认为宜居预警城市。
(编辑: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