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我国将启动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在部分省市设置循环回收试点,在重点行业实行循环经济推进计划。
《方案》提出,将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并将大力推广
节能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
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
(winzi/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