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6年,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启动“中国儿童动画出版工程”,建立起华东、华北等5个动画出版基地,到2005年1月20日起,实行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制度。这些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对中国动漫业来说是利好消息,然而却没有得到动漫企业的热烈反应,反而招致业界的怨声四起。究其主要原因,这些措施规定得比较模糊,多是“支持”、“允许”、“要适当增加”之类模棱两可的词语,难免给执行政策留下许多可钻的空子,从而导致政策形同“空中楼阁”。鉴于这些实际情况,国家又再下力度,开始制定动漫政策的具体细则。
2005年6月,国家广电总局提出了《关于促进我国动画创作发展的具体措施》草案,所涉内容共18条(简称为“18条”)。其中引人注目的内容是:黄金时段(17:00至21:00)必须播出国产动画片;制作机构引进境外动画片数量与原创数量比例应为1:1等。这将标志着中国动漫产业具体政策的正式出炉,它满载着政府高层对中国动漫产业快速发展的无限期望。
政策除了展示其自身内容外,它的价值更多体现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而现在中国动漫产业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是:真正懂动漫的人没有权力去制定动漫政策,而由对动漫认识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或根本不懂动漫创作规律的人在制定动漫政策,这样的政策到头来只能是一纸空文。
(侯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