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军
浙江省桐庐县有这样一名“特殊干部”:在被县纪委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后,以保留公务员的身份和享受副科级领导的待遇,继续在企业任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的任职还经过了县委常委会的讨论。对此,桐庐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如勇表示:“目前许多地方都是这样。很多重要的企业,还有电视台,非公务员去担任重要职务怎么行?”(5月17日《中国青年报》)
按照张部长的逻辑推理,我们不难发现其话外音。“许多地方都是这样”,所以浙江省桐庐县这样处理“红顶商人”也没什么不妥;“非公务员担任重要职务怎么行?”似乎可以这样延伸理解:即便公务员不能兼职,不能胜任,也决不能让这么重要的职务流入非公务员之手啊!我相信张部长说的是大实话,是内心真实想法的自然流露。但正是这句大实话,让我们看到了当前“红顶商人”的存在数量和触角伸展程度,让我们看到了当前“红顶商人”的生存环境和状态,也让我们再次感受到了有法不依的悲凉和对“红顶商人”的无奈。
我不知道张部长在发言之前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作为组织部部长,是不应该不了解法律法规和党政纪律的。“红顶商人”一直是腐败与安全隐患的“连体儿”,为社会各界所诟病。对此,中央曾三令五申,严令禁止。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务员法》第53条也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职务,在企业中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即便这些张部长都不清楚,但总该清楚桐庐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去年11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坚决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的通知》吧?《通知》上可是明确规定“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在企业兼职的县管干部必须无条件地在11月底之前全部清理到位,并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兼职”的啊?一个受到纪委严重警告处分的公务员,理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并依据《公务员法》“3年内不能到原来的企业任职”。然而,这么多的法律法规以及组织审核关卡,都挡不住一个被严重警告的“红顶商人”继续任职。法律的尊严何在?组织部门的审核功能何在?自己下发的《通知》自己率先违背,又怎能让别人信服并执行?
也许仅仅是因为“许多地方都是这样”,也或许是因为“非公务员去担任重要职务怎么行”的观念。换作别人,这些话说说也就过去了,但张部长就不同了。毕竟,你是组织部长,你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一大批官员的命运和心态。你“许多地方都是这样”的表态,可能会使一大批“红顶商人”逃脱责罚;你一句“非公务员去担任重要职务怎么行”的发言,可能会让非公务员只能对重要单位望而却步。但张部长忘了,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非公务员凭什么就不能担任企业重要职务呢?组织部门是要讲原则的,一言一行都不能脱离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遗憾的是,张部长的这次表态与他的身份是不太符合的,是不负责任的。
行文最后,我还想坦诚地给张部长进一言:在法制社会中,基层组织工作也是要与时俱进,富有创新精神的。除了遵章办事之外,在人才选拔与考核方面,也不妨放开点儿手脚,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允许真正有能力的人充实到企事业单位的重要岗位上来,而不是限制他们,认为“重要职务非公务员不行”,这只会让基层组织工作逐渐落后和跟不上时代,难道不是吗?
来源:红网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