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琦
昨天广州各报均以较大篇幅报道了人大代表朱永平质问管道煤气初装费和广州市有关部门的回应。
现在,各式各样的初装费不断加码,已经成为群众生活的又一负担。年前不少朋友收楼,他们小计了一下,管道煤气、直饮水、安全控制系统、宽带等各种设施的初装费算下来超过了1万元。
人大代表质疑管道煤气初装费,说出了百姓心中的疑问:一是该不该收?二是怎么收、收多少?三是收了以后算什么?收取初装费,有两种情况,一是纯商业企业的行为,二是为群众提供生活必须产品的特殊企业行为,如管道煤气、直饮水、电话电信设施等等。一般而言,前者可以让企业与用户协商解决,后者就要特殊对待了。具体到操作层面,该不该收,还包括两个方面:有没有法律依据和有没有经过必要的程序。朱代表说,管道煤气初装费收了10年,都没有经过听证。物价部门的负责人也坦承,广东省政府定价目录里没有煤气初装费这个收费项目,只有“工程安装费”。既然没有听证论证,怎么收、收多少以及收了以后算什么,都无从谈起。
在没有明确依据的情况下,为什么那么多行业在收初装费?原因是“为了筹集资金,补充政府投资的不足”。这是国情决定的,很多百姓都理解。不过,仔细推敲,不难发现,初装费背后隐藏着这样一个逻辑:用户投资,企业赚钱。一定额度的初装费固然可以承受,然而超过必要数目,实际上已经成为用户向企业的投资:管道通得越长,今后卖气赚的钱就越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投资,你赚钱”的现象较多。关键是,你要让投资人知道情况,要与投资人分享利益,这样,才合乎有投资有回报的道理。因此,笔者建议,将初装费折算成股份,住户可以持股分红,允许转让。例如,3500元的管道煤气初装费,刨除实际初装成本,多出来的可以算多少股,每年分红多少,如果计算得清清楚楚,交初装费可能就会由苦事变成乐事,搞不好,还有不少百姓愿意多交多受益。这弥补了政府投资不足的缺陷,解决了企业的困难,又让市民有钱可收,可谓皆大欢喜。
“做明白人,办明白事”,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人要这样,一个企业也要这样,政府职能部门更要如此。目前,有关部门表示正在研究管道煤气初装费今后收不收。继续收也好,不收也好,要做到让百姓明明白白。
来源:广州日报
(阳光/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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