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当法官落选去管理档案,每月还有50元津贴,但法官没有!昨天,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建议全国人大对审判津贴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万鄂湘调查发现,《法官法》出台已有十余年,但法官的审判津贴一直没有落实。“相对于法官的高起点、高标准和严要求,法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没有得到相应的体现。”万鄂湘说,国家对法官这一职业没有规定任何特殊的津贴,但公务员队伍中许多职业和岗位都有相应的津贴,比如档案管理员每月享受档案管理专项津贴;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每月享受计生专项津贴等。
万鄂湘建议切实提高法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以上由本报特派记者 李宜航 崔朝阳 尹安学
余姝 严丽梅 采写
(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