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戈晓芳·
管理规定有缺陷种种弊端埋隐患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原有的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纷纷改制,尤其是在具有改革开放排头兵称号的广东建设市场,原有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单一的国字号施工企业逐步被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制等施工企业取代,企业自主权得以加强。为了寻求资源的最佳配置,现代施工企业在大型建筑机械设备的采购上逐渐放弃了以往自己购买的模式,在承接到施工任务以后,纷纷向市场寻求租赁解决的方案,一方面可以大大节约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也刺激了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通过改善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这一变化,造就了市场上租赁企业的发展,设备的安装,也由原来的建筑施工企业完成逐渐变为由租赁企业实施。然而,在原有的计划经济指导思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塔机安装资质管理规定》,已经不能为现代设备进入租赁化时代服务了,成为制约租赁企业进一步成长的障碍,制约了他们安装能力的提升,也挫伤了他们投资大型设备的积极性。
过时规定带来弊端种种
据介绍2001年颁布实施的塔机拆装资质管理标准,有诸多不合理的规定,让塔机租赁企业和安装企业困惑不已。首先资质分级不合理,浪费社会资源。按照现行的资质管理办法,管理部门将安装塔机的安装企业依照安装塔机大小分为三级:第三级可以安装80吨米以下塔机,第二级可以安装120吨米以下塔机,第一级允许安装120吨米以上塔机,这一分级办法不合理的地方在:二、三级资质之间间距太小。安装120吨米塔机和安装80吨米塔机,安装工艺和安装难度没有本质区别,这样人为的分开,没有实质意义,造成安装企业成天围绕资质升级做一些没有价值的事情,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其次,对于注册资金的规定不合理,留下严重隐患。据悉根据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一级安装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而这些安装企业承接的安装设备价值往往达到数百万元,有的甚至上千万元。如果在安装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200万元是不足以承担赔偿责任的。进门槛过低,留下了纠纷的隐患。
另外,对于作业人员的规定也出现方向性的错误。根据规定:一级资质管安装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企业具有二级资质以上的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完全没有对大型起重设备安装过程中核心资源的正确配置进科学论证。实际安装作业过程中,主要是以起重工、电工等现场操作人员为主,一台设备是否能安全、顺利地实现安装,一线的执行能力是关键,而现有的规定恰好没有对这一层面的人力资源配备作规定。具有一定技术职称人员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方案制定和审核,对安装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控制,2名高级职称人员和6名中级职称人员简单的叠加在一起,并不会增加实际起重安装作业能力,尤其是在现有企业模式环境下,只会造成资源浪费。
管理混乱导致安全隐患
政府制定资质管理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市场,消除安全隐患。实际上,由于资质规定本身的诸多缺陷,导致了现实中市场混乱,安全隐患严重的局面。目前广州市政府制定了一套自己的标准,建设部颁发的一级资质还不能直接在广州安装塔机,必须在广州市按照工商管理规定重新注册、按期报表,要有一定面积的经营场所,在广州市购买不少于20名员工的社会保险。由于附加条件苛刻、繁琐,能够满足这一要求一级安装企业,在广州只有两家。
如果严格执行资质管理规定,广州市场上近600台120吨米以上塔机包给这两家安装,每台塔机一年装一次,有的塔机要等三年,意味着有的项目(主要是大型重点项目,只有他们才有能力用大型塔机)开工后要做好停工三年的思想准备来等待塔机安装。然而实际情况是市场上的塔机并没有等待,该安装的安装了,该拆卸的拆卸了,该验收的验收了。原因何在?挂靠!
一些有专业能力实施大塔吊拆装的企业,往往通过挂靠等非正常手段拆装塔吊、花一点钱,装好塔吊后去有资质的企业盖个章对付检查。而一些缺乏安装能力的队伍在利益驱动下也承接安装任务,反正,花钱盖章就能搞定!这无疑为塔机拆装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广州近几次群死群伤事故,都在检查中发现了类似问题。
塔机拆装资质的出台原本是为了规范市场,减少安全隐患,但事实是,资质管理并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却带来了更多的隐患问题。由于管理的脱节,导致了塔机租赁市场管理的严重不规范,租赁市场的混乱,安全危险处处可见。
资质管理亟待注入新内容
广州海邻物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袁正指出,要真正规范塔机租赁市场,提高塔机拆装的安全系数,最根本的办法是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个人,而不是落实到某个机构和某个资质牌子上。空有资质只会造成管理的中空、缺位。
评估一个塔机租赁企业是否具有安装能力,应该以企业的实际综合实力为主,将企业是否具备持证的专业安装人员、施工作业人员作为主要评估重点,并且完善塔机拆装的安全监理机制,把这些安全管理落实到责任人,由接受了专业培训的人,经过专业考核的监管人员全程跟进塔机的拆装,而不是通过一块冷冰冰的资质牌子来控制安装的安全性。也就是说,与其从资质方面进行管理,不如从人员方面加强管理更加有效。
袁正说:资质管理规定不能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发展方向,打的是安全的招牌,其实是谋取小集团的利益,其最终结果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目前我们的政府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和港澳先进地区的一些管理经验,从立法角度加重责任人的责任:他们工地塔吊拆装的安全是由机械监理师负责监控,机械监理师责任重大,对其职责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严重失职,就可能面对牢狱之灾,只有把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头,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愿望才能真正实现。

图:《塔机安装资质管理规定》已明显落后于市场的发展,亟待注入新的内容。图/陈平
(金陵/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