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信息产业部2月24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公告说,为满足互联网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我部对现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进行了局部调整(在顶级域名CN下增设了.MIL类别域)。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公告,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如下:
一、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中各级域名可以由字母(A—Z,a—z,大小写等价)、数字(0—9)、连接符(-)或汉字组成,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连接,中文域名的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或中文句号(。)连接。
二、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在顶级域名“CN”之外暂设“中国”、“公司”和“网络”3个中文顶级域名。
三、顶级域名CN之下,设置“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两类英文二级域名。
设置“类别域名”7个,分别为:AC—适用于科研机构;COM—适用于工、商、金融等企业;EDU—适用于中国的教育机构;GOV—适用于中国的政府机构;MIL—适用于中国的国防机构;NET—适用于提供互联网络服务的机构;ORG—适用于非营利性的组织。
设置“行政区域名”34个,适用于我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组织。
四、在顶级域名CN下可以直接申请注册二级域名。
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妨碍我国境内互联网域名系统的正常运行。(阴志华)
(日京/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