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镭射”一词随“镭射商品”进入中国内地,如同“激光”一样被广泛使用。两者的使用场合却有着微妙差异
□杨万翔
一般而言,大众初识“激光”一词,是通过传媒对“激光导弹”的报道;而初识“镭射”,则是通过娱乐场所“镭射歌舞厅”的招徕。
“激光”与“镭射”,是汉语对于同一个英文词组的不同译法。
20世纪初,随着对原子的深入研究,物理学界发现,物质粒子并不稳定,一方面,它会因为受到外界激发而吸收光子,这叫受激吸收;另一方面,它又会自发地释放光子,这叫自发辐射。综合这两个方面,1917年,爱因斯坦创立了一套崭新的理论———粒子可以在外界激发下释放光子,同时实现光放大。撷取“受激吸收”和“自发辐射”这两个术语中的相关词,爱因斯坦把他的理论概述为“受激辐射”。
这套理论的实用意义在于“光放大”,而实现“光放大”的关键性环节在于需要有一台可以激发粒子的装置。
1960年7月,美国休斯航空公司的研究员西奥多·梅曼发明了这台装置,它被命名为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这一命名源于爱因斯坦关于“光放大”的“受激辐射”原理———Light,光;Amplification,放大器;Stimulated,受激发的;Emission,辐射;Radiation,放射性物质。
该装置的全称太长,缩写为LASER。有关这一装置的信息立马飞入汉语文化圈。在中国内地,科技界对其全称作意译,译为“受放射性物质激发而幅射的光放大器”;在中国港澳台地区则对其缩写作音译,译为“镭射”。
1961年8月,比梅曼的原设计更合理的同类产品,在中国科学院长春精密机械研究所研制成功!有关机构取其全称里的3个关键字作中文简称,是为“激光器”。由激光器所放大了的光,被称作“激光”。
改革开放以后,“镭射”一词随“镭射商品”进入中国内地,如同“激光”一样被广泛使用。两者的使用场合却有着微妙差异———“激光”是科技界的专业性用语,而社会通俗用语则乐于兼容“镭射”。
“激光”与“镭射”,二者在翻译思路方面风骚各领。“激光”概括了相关客体的生成过程———在“受放射性物质激发而辐射的光”这一复杂全称中,主词是“光”,它前头长长的定语乃是对于该种“光”的性质特指。“激光”符合汉语的构词原理,它之成为规范化科技术语,实良有以也!
“镭射”诚然是LASER的音译,但这音译却内蕴匠心———它活用“受放射性物质激发而辐射的”这一定语,以典型元素“镭”指代“放射性物质”,而“镭”与“射”合成为陈述形式,诱发受众产生形象性联想。虽不见“光”字亮相,但颇具动感的“光”却熠映其中。借用中国传统诗学的说法,这叫做“不着一字,尽显风流”!
翻译既是技术也是艺术,同一对象,因应不同的语境,译者可以创造出不同的译法,中文翻译凭借汉字特有的联想功能而拥有先天优势。有个英文姓氏叫做Monroe———对于一位策划把拉丁美洲网入独家势力范围的著名美国总统,它被译作“门罗”;而对于一位撩起万千男人遐想的著名美国艳星,它被译作“梦露”。

激光器的发明者西奥多·梅曼
(Robby/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