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松
据报道,青岛一位老人使用“超期服役”的电热毯,在其熟睡时电热毯发生漏电,其背部被电出鸡蛋大小一黑疤。这张电热毯使用已近10年,但老人一直认为虽然时间久了些,但“没坏”就能用,不会出什么问题,却没想到被电伤了。据了解,电热毯使用年限标准规定为8年。
冬季,此类事故时有发生,让人揪心。
不少人对自己用的东西都“敝帚自珍”,觉得只要没“散架”就还能再坚持坚持,除了情感上的因素外,可能认为这也是一种“节约”,东西没坏就换新的,实在是太浪费了,不妨将就着多用几年。
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努力营造节约型社会,从身边事做起,杜绝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确实有必要,但如此“节约”并没有省到点子上,最后可能得不偿失,甚至引发事故。
家电设施都有着正常“寿命”,超过年限就应“新陈代谢”,这是客观规律。倘若“超期服役”,机器就可能是“带病”工作,这无疑就埋下事故隐患。举例来说,全国每年发生不少热水器致人死亡事件,其中很多都是应淘汰的老式产品,但因种种原因在继续工作,结果成了“刽子手”。而诸如老式电视机、冰箱爆炸的事也不少。
而从节能角度来算账,如此“节约”也不划算。与老式产品相比,现在的新式产品大都是节能环保型的,可能价格上贵点,但用几年,电费都省回来了。笔者去年将老掉牙的电视机、冰箱给换了,当时确实有些心疼,可后来发现家里的电表转得明显“慢”了。
所以,节省应算长远账,若是为“节约”影响生活,甚至埋下事故隐患就不值得了。
(Robby/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