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民
《晚会》1月18日刊有一篇文章《木瓜》,内文有道:“……文冠果,是蔷薇科灌木植物贴梗海棠的果实……”又云:“虎骨木瓜酒赫赫有名,用以浸酒的‘木瓜’,即为文冠果。”
以上叙述有误。文冠果,无患子科植物,产于我国北部、朝鲜,种子可食亦可榨油。药书记载药用部分是木材、枝叶(晒干),有祛风湿、活血调经之效。
贴梗海棠,蔷薇科植物,以果实入药,名“皱皮木瓜”。这是中药“木瓜”的其中一种。
木瓜,蔷薇科植物,其果实名“光皮木瓜”,入药功能舒筋、祛风湿。
“光皮”也好,“皱皮”也罢,这都是中药“木瓜”,文冠果则不是。如果有人考究到《诗经》中的木瓜雅称文冠果的话,那是文人的事,不能拿到药材市场上来。
因此,虎骨木瓜酒里面浸酒的木瓜就只能是中药的木瓜,绝不会是文冠果。虎骨木瓜酒曾是著名的成药,具有祛风除湿、强筋骨、活血、镇痛的作用,治疗风湿关节痛、四肢麻木、半身不遂、跌打损伤有良效。但是现在老虎是一级保护动物,虎骨禁用于药材,也曾有用豹骨代虎骨,可是金钱豹也是一级保护动物,杀不得,可谓一骨难求。所以,虎骨木瓜酒便从市场上消失了。
(Robby/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