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统计“涨幅回落”,有人感觉“涨势难顶”
本报讯
记者赵燕华述评:最近,广州两则有关低收入人群的新闻让人倍感温暖:困难家庭的水费不随全市水价上涨,仍按0.7元/吨计收;广州拟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后据指数上涨程度,给予低收入困难居民适当的生活补助。有识之士指出,前者旨在立竿见影,后者构建长效机制,都显示出政府“精准型”施政的意识不断加强。
菜价涨1毛,影响两重天
广州荔湾区的低保困难户蒋女士,说起去年的物价,脑中满是“涨”字:气价涨了、夜班公交提了……但根据日前召开的市物价工作会议报告,2005年,广州价格总水平全年上涨1.5%左右,与2004年相比,涨幅还回落了0.2%。
据物价部门分析,去年广州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的上涨,主要是粮食、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等食品价格上涨所推动。不过,这些项目在消费价格总水平中只占很小比重。这些项目的涨幅对正常收入人群不会有明显影响,但对消费品种单一的低收入人群来说,则可能是“不可承受之重”。
价格指数与生活“脱节”?
对于政府公布的数字,有市民不理解:“怎么就感觉不到物价涨幅回落了?”甚至有人质疑,如果老百姓并没真正觉得“减负”,那么这样的统计数据,这样的指数体系就与生活“脱节”了。
据了解,目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统一执行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八大类”体系,即指数的构成包括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
经济学博士、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认为,从2000年左右该套体系出台以来,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部分项目已经不符合生活实际。“目前的指数体系的确不能全面反映真实情况。统计部门是以600个品种来测算,里面有电视机、数码机,如去年电视机就下降了2000元,又比如一些属于居住类的房租却没有列入其中。”马壮昌说,国外的做法,是分类来列出的;国内也提出此思路,选100个品种,如液化石油气、肉、煤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去年有关部门曾按此方法测算,这类指数一下子就上涨了5%-7%,这样就反映了真实情况。
两个价格指数差别在哪?
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坦言,现有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较小,难以看出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
不少经济学者指出,眼下公布的一连串的物价指数比较笼统,凭此判断对不同人群的影响程度并不科学,很有必要让“物价指数”更具针对性和指导性。
事实上,国内已有了先例。去年底,江苏省政府决定,由统计、物价两部门根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项目及其占总消费支出的结构比重,确定统计代表规格品及其相应权数,按年度编制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向社会发布,政府将凭此决定是否实行动态补贴。
据悉,编制的“低收入群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将紧紧锁住低收入居民的消费特征,调整食品、教育、医疗等必需消费项目与选择性消费项目的权重,着重反映低收入居民的消费价格变动情况。与普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最大的区别,在于一些奢侈性、延伸性消费所占比例非常低,例如住房、汽车、出游等价格指数。
经济学界认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超过5%,将可能出现通货膨胀。专家指出,在目前的情况下,仅仅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幅度来衡量居民对价格上涨的感受是不全面的,不能认为价格总水平涨幅不大,就可以随意出台调价措施。通过编制专项指数,政府更能全方位考虑各阶层的对价格继续上涨的承受能力,对各公共服务项目提价措施的出台就能进行适当的控制。
(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