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韶关讯 记者 彭卫,通讯员 吴荣华、邬义中报道:过年大家都想在家中团圆,可是韶关的刘某却为了避免被他人勒索殴打而报假案,结果只得在监狱里过大年。上月24日,刘某被韶关警方依法治安拘留15天。
上月24日凌晨6时许,110报警台接到一名自称阿东的人报案,称其存放在五里亭新民村居所内47万元人民币和一辆摩托车被盗。47万元巨款失窃的大案立刻引起了韶关警方的高度重视,浈江区民警迅速出警,四名警员找到报案人刘某。刘某称,当日零时许,他的朋友还给他货款47万元,在场有张某和郭某,随即他们一起回到他的住所,因此,他断定偷走他47万元现金的是张某和郭某。在刘某住处,勘查现场的刑警发现只有一个门口可入屋,且已上锁,房门无撬痕,也没有发现有任何盗窃过财物的痕迹,而询问刘某的民警却不断有新的发现。
刘某向民警表示,47万元货款是用一个黑色的塑料袋装着,送女朋友上火车时,给了女朋友9000元,4时左右回到家,他就把钱扔到床上用被子盖好,然后锁上门到屠宰场去看杀猪,6时许回到住所时发现47万元现金和一辆摩托车不见了。办案民警听了刘某所述觉得不可思议:刘某年仅23岁,住在破烂的出租屋,何来40多万元的巨款?
办案民警从房东处了解到,刘某平时不像一个有钱人,已有两个月没有交80元/月的房租了;不久前,他还向房东的女婿借了800元,几天前房东的外孙生病,向刘某讨要所借的800元,刘某也无钱归还。
经过对刘某的进一步询问和攻心工作,刘某终于承认自己报假案。刘某还供认,报假案是别人逼他干的,目的是让公安将张某、郭某抓起来,避免被两人殴打和勒索。
(晓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