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戈
今年春节期间,一些已禁放爆竹(炮仗)多年的城市如北京有限度解禁。虽然“禁炮”后,近年过春节总觉得少了些“响气”,我仍庆幸广州没有开禁。对于城市“禁炮”,不少群众有不同意见,这很正常。我不能认同的是,有的民俗专家说,燃放爆竹的民俗不能改变,否则就会“牺牲这一传统文化”。
跟一切民间文化一样,民俗也是来自民间,是广大民众在长期的生产斗争和生活实践中形成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民俗也会发生变化乃至消失。比如,形成于五代时期的汉族妇女缠足习俗,在我国流行了上千年。清初皇帝曾下令禁止,但不能禁绝。直到辛亥革命,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这种风俗才在我国完全消失,这对我国优良的传统文化并无丝毫损伤。再拿燃放爆竹来说,千百年来它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火药尚未发明的时候,老祖宗以烧烤竹节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来“辟山臊恶鬼”的。
对于传统文化,有个继承与扬弃的问题,关键看其是否符合社会需要,是对人类有益还是有害,益处大还是害处大。春节燃放爆竹尽管可以活跃节日气氛,但它所带来的噪声和空气污染、火灾、人身伤害等也是显而易见的。正是有鉴于它所造成的严重公害,前些年许多城市禁放爆竹烟花。事实也证明,大多数市民是赞同“禁炮”的。“禁炮”后,大多数人慢慢习惯了过一个比较宁静、干净和安全的春节。这样的良好势头来之不易,我们当珍之惜之,不要以“保护传统文化”的堂皇理由,重走“回头路”。
(夏天/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