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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傅汉荣、通讯员粤纪宣报道:记者从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获悉,北江水域污染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已结束。韶关冶炼厂及其上级单位深圳市中金岭南股份有限公司的10名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韶冶”的三名直接责任人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另有两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对有关人员的失职责任进行了严肃追究。
党纪、政纪处分
表格标题
| 姓名 |
职务 |
责任 |
处分 |
| 刘侦德 |
中金岭南公司副总经理 |
对韶冶污水处理技改工作重视不够;对韶冶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没有认真督促检查。对这次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 |
行政记过 |
| 张伟健 |
韶关冶炼厂厂长 |
忽视对污水处理环节执行制度和操作程序情况的检查落实;在韶关市环保局向其通报北江水含镉超标的情况后,仍没有具体研究防范措施,也没有进行督促检查。对这次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
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 |
| 刘明海 |
韶关冶炼厂副厂长 |
对污水处理环节疏于监管;在韶关市环保局向其通报北江水含镉浓度超标的情况后,没有及时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防范措施,也未到厂污水处理站通报环保部门的意见,督促落实责任。对这次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
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 |
| 曾令成 |
韶关冶炼厂生产安全部部长 |
没有对污水处理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也没有及时发现操作人员违反规定排放污水的问题;在韶关市环保局两次向其通报北江水含镉浓度超标的情况后,仍没有到现场督促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对这次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
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 |
| 关泽安 |
韶关冶炼厂动力分厂厂长 |
没有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对污水处理站实际检修清洗两个池的情况失察;得知北江水含镉超标情况后,也没有在分厂具体落实防止污水超标排放工作。对这次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
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 |
| 祝云章 |
韶关冶炼厂动力分厂副厂长 |
对原清洗两个池的计划改为清洗一个池,没有明确相关责任,也没有对负责污水处理工作的人员做具体交待。在污水处理检修期间,对分厂污水处理池实际清洗两个池的情况严重失察,也未到污水处理现场监督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操作人员违规操作问题。对这次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
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 |
移交公安机关
廖长海:韶关冶炼厂生产安全部副部长
陈伦康:韶关冶炼厂动力分厂供排水工段段长
邓宝南:韶关冶炼厂动力分厂总废水处理站班长
严重渎职,对这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刑事责任。现已将上述3人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待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后,再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