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实行新入境许可制度
日前,英国开始实行一项针对赴英停留超过6个月以上人员的新入境许可要求。
从2005年11月13日开始,所有希望赴英居住超过6个月以上的非欧洲经济区(EEA)成员国的公民在旅行前需要从英国外交代表机构获得入境许可。
一旦获得入境许可,申请者一次付费85英镑就可以在规定时期内停留在英国,而不必继续申请居住许可证。对于那些没有入境许可但抵达英国的人,英国有关机构从2005年11月13日开始将会有为期2月的宽限期,他们将不会被拒绝入境,允许在英国停留仅6个月的时间,之后必须申请居住许可证,以延长停留时间。2006年1月13日之后,没有必备的入境许可证而抵达英国的旅客将被拒绝入境。
据悉,采取这项新的入境许可制度,英国方面否认与伦敦遭遇恐怖袭击有关。他们称这是两年前推行的移民管制改革的第二个阶段。欧盟在8年前就开始制定这项规定,其目的是遏制虚假证明文件。(曲直)
美国出台J-1签证豁免申请新办法
J-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发给外国人来美学习、进修或从事研究工作等的签证种类之一。中国驻美大使馆教育处日前发布通知,宣布对原《J-1签证豁免申请办法》进行了修订。美国政府规定,凡持J-1签证来美人员,在美停留期满后须返回原所在国居住两年,由于某些原因在美停留期限需超过签证规定时间的人员,应向美国提出免除返回原所在国居住两年限制的豁免申请,但首先须得到原所在国政府的批准。中国驻美大使馆及各总领馆代表中国政府受理和审批持J-1签证中国公民的豁免申请,具体审批事宜由中国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办理。
新办法还规定,申请人的资格与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因私护照;来美途径属于自费留学或单位公派;在美有J-1签证记录,申请豁免时J-1签证记录已满一年;申请豁免时尚具在美半年以上有效停留期限;在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有注册登记记录;与国内原所在单位结清经济、住房等关系,并已协商解决其他未了事宜。
申请及受理程序为:申请人领取《留学人员豁免申请表》;申请人向美国国务院申请豁免编号(CaseNumber);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的个人资料部分;申请人准备国内审批事项;申请人将其他申请材料递交给驻美大使馆教育处;教育处对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由驻美使馆教育处代表中国政府统一向美国国务院出具“不持异议信”,并由驻美大使馆教育处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曲直)
日本留学门槛提高
日本法务省最近决定提高2006年4月外国留学生、就学生的入学门槛,要求留学生须具有二级以上日语水平,就学生须具有四级以上日语水平;申请留学和就学人员须提供过去3年期间的年度收入证明和载明收支明细的存折复印件,否则将不能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办理签证延期。
按照此规定,将会有相当一部分外国学生不能获得入学批准;日本某些学校也将因外国留学生人数锐减而陷入困境,可能出现无力退还留学申请人预交的学费等诸多问题。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针对日本法务省外国留学生、就学生入学的新规定,提醒拟赴日留学、就学人员务必谨慎确认本人情况是否符合此规定,特别要注意应在得到日本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和签证后,再向日本学校交纳学费,以避免因学校倒闭等原因而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曲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