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川
近期,城中对基础物品的价格,特别是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小幅放开,进行面向市场的有控且有序的价格改革,引发了一系列基础产品的价格,呈现滚动性上涨,如瓶装液化气的价格上涨,至为典型。为此,两种声音出现了:一种是自由经济思想为代表的“市场主导一切”的声音,反对政府进行干预;一种是主张干预的声音,希望政府伸长“看得见的手”,控制物价上涨。这两种声音,都有失偏颇。
基础产品,特别是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上涨,反映了一个基本的实况:资源的稀缺度上升了。在目前的中国,一些基础产品,包括资源性产品,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是因为这些产品的价格是受到政府“看得见的手”严格调控的,并非严格按照供求关系自由波动。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即使国家发改革委正在酝酿改革价格体系,也是基于中国资源稀缺这一基本国情进行的。
现在有人要求政府无条件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资源性产品,作为一种必要的社会福利,并举例说:苏联解体了,但它们的最大的社会福利———基本医疗保障与基本生活物资保障,没有解体。我们认为,人家是一个资源大国,是资源产品的拥有者与主供者,国际市场的油、煤、气的价格变动,他们是最大的受益国之一,他们有充裕的条件,用资源性产品作为基本的社会福利保障,而不会给政府带来很高的财政赤字,更重要的是,资源性产品不是稀缺的,人口亦少,可以用于作为基本的、长期化的福利资源,俄罗斯目前的医疗保障,也是以基础资源为资金保障,或者说,是依靠卖资源的收入,进行维持性运转的。中苏(包括中俄)之间,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可比性。
要求完全走价格市场化的人,反对政府干预,可是,市场自由程度较高的美国与英国,没有哪一个国家基础资源,可以称作是纯粹的商品,他们在价格听证会制度与各种行业委员会的管制下,对供应商、服务商进行利润监管。如英国,在1980年代,对水、电、煤、油的供给与价格体系进行改革,虽然放弃了价格管制,但实行更为灵活的“基础产品成本+通胀+收益率加权”的价格管理,把基础性资源产品的平均利润率,控制在3%左右,并每隔若干年,由行业管理委员会举行听证会,定期进行官守人员、非官守人员、供应商、网络服务商的四方合议,重新厘定价格,或对原有价格进行微调。
政府本身也是一个“超级企业”,也要进行成本核算,财政收入与支出,就是其成本核算的手段。若让价格自由波动,政府也是其中最大的受害人之一,不仅政府自己的支出要猛增,社会也要受害,如市民因瓶装气涨价过猛而普遍改用蜂窝煤,广州的清洁社会、安全社会的目标,就不得不放弃;而若让国有的石油公司来承担亏损,或政府用补贴的形式为社会分担价格压力,从长远来看,政府的财政赤字必然高得非常可怕,以致总有一日难以为继。因此,政府面临的一个两难的困境:不能不管,也不能管得太多。
政府是一个社会正常运作的守护人,经济学家们常常把政府比喻为“最后的守夜者”。政府在一个竞争的社会里,要做好的,不仅是要建立一个更好的价格体系,而且有责任与义务监督、管理好这一体系。在物价管理上,政府不可或缺。否则,公共财富与私人财富的价值就会烟消云散,资源的使用与配置效率就会大打折扣。
(紫/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