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1月5日,各地报纸同时报道了“小排量汽车有望3月底前解限”的消息:“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今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发展改革委到时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加强督促和指导。
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宏大语境下,这样的好消息无疑是多多益善的。早有学者指出,我们没有任何歧视小排量车的本钱,歧视小排量车不仅是打肿脸充胖子的愚昧之举,同时还人为遏制了消费者对小排量车的消费需求,直接导致我国车市一直劲吹大排量、豪华型之风。我们对小排量车的政策性歧视与国外对小排量车的政策性优待,正好唱了个对调,区别在于:人家是站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立场,我们是站在城市面子和形象政绩的立场。
然而,最大的遗憾并不在于政策愚昧让我们未能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荒诞,恰恰相反,为小排量车解禁的中央政策可谓三令五申,遗憾的是一些地方却依然我行我素,不但没有顺应中央政策要求,反而变本加厉起来,做出歧视性政策的城市越来越多——有关资料显示,两年以前我国有28个城市限制微型轿车使用,现在则有80多个。
从1996年国务院发出通知,限令各地取消微型车的种种限制;到2003年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规定不得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限购限行;再到2005年《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实施,鼓励使用小排量汽车——中央政策一直都是坚定地站在小排量汽车一边,小排量车为何还是被地方土政策“非法拘禁”了十年之久呢?
这不禁让人想起前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对地方不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痛斥,以及对“中央政策出不了中南海”的愤慨;想起煤矿红顶商人屡禁不绝的官煤勾结尴尬——“令行禁不止”不应该成为政治生活中的常态,否则,每一次中央政策的落实都要靠七大部八大委联合起来多次发文,或者是“痛斥”、“限期”云云,无疑是政策权威和公民福祉之悲哀。
小排量车能被地方“非法拘禁”十年之久,足见地方在“限小”上的驱动利益之大,亦体现“面子政绩”和“表面繁荣”仍是部分为官者的首选追求,而“以人文本”、“建设节约型社会”等依然没有得到政策上的真正落实。鉴于此,预防逐利惯性继续驱动“限小”或者风声过后再杀个回马枪,确是非常有必要。解决之道就在于,让土政策先来个“自缚手脚”。
从节约有限能源、维持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我们固然需要在全社会提倡小排量汽车;从节省行政开支、维护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以身作则示范社会等角度考虑,更应该首先鼓励350万辆公车向小排量看齐。——这或许是预防地方继续“限小”或者变相“限小”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来源:新华网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