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天消息 中国外交部从今年1月1日起,允许外国新闻机构在沈阳设立分社,从而使沈阳成为第五个允许外国新闻机构常驻的城市。中国的信息公开工作再踏上台阶。
外交部表示,外国新闻机构如欲在沈阳设分社,须向新闻司提出申请。目前,外国记者可在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常驻。经外交部授权,上海、重庆、广东三省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分别负责管理外国驻沪、驻渝、驻粤记者。据悉,驻沈记者也将比照这一模式,由辽宁省外办负责管理。(达公)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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