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蔚
2003年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重庆考察时,亲自为农妇熊德明讨回其丈夫打工被拖欠的工资。由此,全国掀起声势浩大的“清欠风暴”,全国各地不断有捷报传来,“10天内清欠民工工资”、“全省清欠民工工资10亿元”、“90%拖欠工资被偿还”等好消息,成为2003、2004两年各地媒体年终专稿的必选题目。而据权威媒体报道,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全国已偿还农民工工资331亿元,偿付比例为上报拖欠总额的98.4%,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目前已基本解决”。
但是,又是一年过去,回顾2005年的新闻,一方面是常有民工拿到工资后,手捻钞票、喜笑颜开的照片见报,另一方面,拖欠民工工资,甚至部分民工因为迟迟拿不到应得的工资,而采取激烈手段“讨薪”的消息,还是时有披露。在“清欠风暴”中就屡被批评的“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等现象,还是普遍存在。据当地媒体报道,河南省一位副省长曾在一次专题会议上表示,到2005年底,河南全省“工程款拖欠应该在100亿元左右,工资拖欠应该在15亿元左右。”而几乎就在同时,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表示,要在2007年底之前,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一个在一年前就被认为“已经基本解决”的问题,却又在今天成为“历史问题”,而且其“基本解决”的期限,被再次推迟两年,可见拖欠民工工资作为“历史问题”仍然在不断累积,而其解决之道依然任重道远。
作为在劳动市场上出卖劳动力的民工群体,干活拿钱、维持生计,在任何时候都是最基本的天理。而作为已经使用了民工劳动的雇佣方,对民工工资的任何拖欠行为,都违反了最底线的交换原则和人道伦理。当初,温家宝总理用一种最朴素也最传统的中国方式,亲自督办讨要县政府所欠一位民工的工资,其含义也就在于用这种方式提醒那些拖欠民工工资、漠视百姓生计的官员,必须站在最朴素的情感立场上,关注民工工资问题。
而总结近年来清欠工作的经验,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环境下,解决欠薪问题的最有效出路,还是在于政府对民工权益的重视,和对权力与市场关系的隔离。近年来各地为了杜绝新的欠薪现象出现,纷纷制定了各种防范措施,譬如向企业收取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欠薪企业驱逐出本地建筑市场等。从理论上说,即使这些措施的效力无法溯及以往,但至少可以有效防止新的欠薪现象出现。遗憾的是这些措施并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究其原因,如果欠薪企业的背后有权力的支持,则企业可以很容易绕过各种行政措施,而如果某些欠薪现象本来就是由于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所致,就更不可能通过政府自己罚自己的方式得到遏制。据国内某省统计,在全省拖欠工程款总量中,政府投资工程所欠工程款,占到20%以上。在许多地方,大量“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都是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开工,政府拖欠工程款,以至债务链层层下移,最终以拖欠工资的方式,转移到最为弱势的民工身上。尤其严重的是,这种不惜牺牲企业和民工利益,也要博取政绩的错误作风,已经成为许多地方政府的常态工作思路。以至民工欠薪问题不断累积,旧账未清、新账又生。
可以预计,随着诸如《劳动合同法》等各项法律的出台,及中央政府行政手段的加强,欠薪问题将向两端集中,一是那些经营不善,甚至濒临破产的小企业,将可能无力偿还民工工资;二是因政府欠账而难以理清的复杂债务关系,也会使民工欠薪变得难以追讨。同样可以预见的是,这两种情况恰是清欠过程中的硬骨头,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手段,必将无力完成。因此,200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承诺,究竟能否成为一道“军令状”,还要看各级政府究竟把民工权益放在什么地位、采取何种手段。(北京青年报社评)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