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药品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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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抗生素限售之后,今年国内零售药店进入药品分类管理的最后过渡期,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各省市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凭借医生处方。今年12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公布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和凭处方销售药品的名单。规定注射液、肿瘤治疗药等11类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麻醉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8类药品零售药店不得经营。
点评:长期以来,除毒、麻、精、放药品外,我国药品一直处于自由销售状态,特别是抗菌药的滥用,造成细菌耐药性增加,严重威胁公众的健康。处方药全凭处方销售,无疑是从制度上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但要让该政策有效发挥作用,政府的监管是关键。
不过,另一方面,对药店经营来说,在目前“以药养医”的体制下,药品80%在医院,零售药店仅占20%,医院的处方难以流出,处方药大约占到药店销售比例的四成左右,取消双轨制,若国家又没有配套政策的话,估计会有更多的单体药店倒闭。
(Robby/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