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投诉本报
新快报记者 董毅
广州的陈先生日前致电本报,痛陈购买飞利浦所谓最新“待机王”手机———9@9e被“骗”的经历,并提醒其他消费者在购买时务必注意,别落入文字游戏的陷阱。
记者近日在广州各大手机卖场看到,这部飞利浦9@9e手机仍然打着“待机王”的口号在销售,促销员言必称该机能达到“待机一个月”,而其宣传也称“尽显待机本色”;那么飞利浦手机的待机时间到底如何呢?
“1个月待机”原来是文字游戏
事情是这样的,8天前陈先生在中华广场××通的飞利浦专柜购买了飞利浦9@9e手机,当时还特别询问怎样才能做到像广告上宣传的“一个月”待机时间,得到的回答是,“回去头三次要充电久一点,做到满充就可以了。”结果陈先生发现无论怎样充满电池,这部手机都只能待机3天左右,距离广告宣传的1个月待机有着10倍的差距。他再度联络飞利浦方面,得到的答复是:“待机一个月是在不插卡,信号强,恒温不使用的情况下的时间,并非指现实待机时间。”
陈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这样的解释,他认为既然手机不插卡,那么还要手机做什么用?对于这一点,飞利浦公司不予回答,只是重复坚持说“飞利浦Xenium9@9e可以达到30天(850小时)的待机时间,而且是由法国实验室测试的结果,是不容怀疑的。”而陈先生手机的待机时间却与这个广告宣传的待机时间相差甚远。
“我买手机时就是想找一个待机时间长的,这样可以避免出差几天还要带充电器。一看到飞利浦宣传‘1个月待机’的优点,我就立即花2300元去正规专卖店买了回来,谁想到是这样的结果?!”他无奈地说。由于无论怎样尝试,这部飞利浦9@9e手机都只能使用3天,于是陈先生要求飞利浦给予退货。可是得到的答复是:“不好意思,已经过了可以退货的7天时间。”无奈之下,陈先生寄希望于自己的手机只是个体现象———也许是运气不佳,碰到一部问题产品也有可能。于是希望能够更换另外一部试试看待机时间是否有改善,飞利浦的答复让他难以接受:“不能更换,除非有质量问题,而待机时间不足1个月不能算质量问题。”陈先生希望飞利浦能够给予合理的解释,对方回答说:“没问题的,这手机就是这样子,我们在广告中已经注明了,随便你找质量监督局检测。”
这时陈先生才发现原来在飞利浦为待机王9@9e所做广告的角落中,有非常小的字体注明:“待机时间是由法国实验室使用首次完全充电的电池所测得,有可能因为用户设定或使用方式等情况而有不同。”“什么叫做有可能因为用户设定或使用方式等情况而有不同?这根本就是文字游戏嘛!结果就是拿消费者开涮!”陈先生愤怒地表示,飞利浦这样注释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要规避被消费者控告虚假广告宣传。
待机“缩水”是行业通病?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2005年“中国手机市场质量服务调查”中,消费者反映最普遍的问题就是“电池待机时间与说明不符”,这个比例占了近70%。例如某国产品牌手机说明书标称:“超薄电池通话时间多达2个小时,待机时间多达100个小时;标准电池通话时间多达4个小时,待机时间多达200个小时”。但实际测得的情况为:“标准厚电池充足电后,一般只能打8、9个电话,通话时间总共不超过两个小时,外加收发十几个短信;而薄电池在充足电待机半个多小时后,如果连续通话30分钟左右就快没电了,且手机发热。”待机、通话时间均不能达到其产品说明书声称的指标,消费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解决一下这问题。紧随待机时间不满之后,有52.6%的读者认为通话质量令人头疼。
不过让人困惑的是,手机厂家在广告上注明的待机时间都是实际使用中所达不到的“超长时间”。既然实际待机时间和理想状态待机时间是两个概念,而且两者悬殊,厂商为何在说明书上只宣传后者,并不注明“理想状态”的字样呢?很多厂家在说明书上标注的所谓“视网络情况而定”的字样,一般都需要用放大镜才看得清楚。一些手机用户甚至怀疑被厂家“忽悠”,所谓“理想状态”只是托词,手机的电池根本没有那么“神奇”,甚至可能不是原装正品。以陈先生的飞利浦手机为例,“广告上标注的是理想状态的实验室待机时间。这个待机时间是在特定恒温条件下,不插卡、不反复开(关)机、基本不使用的条件下得出的一个理想数据。”这样的数据很有可能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一定的误导。
那么手机厂商“遮遮掩掩”的作法是否规范?律师表示,这需要区别对待:如果消费者没有得到有效告知,并能让其正确理解其涵义,由此产生的后果可以看成侵犯了消费者应有的知情权。这一点在广告的表述上尤其需要慎重。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碰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退货、换货,甚至终止合同;而另外还有一种情形是,产品性能与厂家标注的相差太悬殊,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可以视为涉嫌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起诉,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厂家应对消费者予以赔偿,并收回产品。
BBS
《新快报》3C周刊有关飞利浦手机质量问题的报道,引起了读者的共鸣,下为部分读者的投诉内容。
主题:对飞利浦的不满
我的飞利浦355手机在黑龙江买的,是2004年12月18日购买的,到2005年3月20日出现问题,例如,震动经常不停止,只有关机才行;铃声不响,键盘不好用。客服说要送回飞利浦公司维修,可是取回后依然没有任何改进,问题依然存在。到2005年老体11月份,手机再次出现问题,屏幕没有图像,开关机时也没有图像,因为我现在在广州上学,所以就按照广州的维修地点去维修,好不容易找到天河马场路点23号,结果维修部关着门,经打听,此维修部已经搬走.我就按照电话联系的方式打了电话,有2部咨询电话,结果一个还未启用,另一个不存在。
我深感到是一种欺骗,飞利浦公司不负责任的表现让我很失望!希望通过贵报得以解决。
主题:投诉
我想说一下,飞利浦这款手机,他的待机虽然长但是他的排线和功能就不能给人一种安全和放心的感觉,我用的是9@9c今天看了报道,和我所遇到的情况是一模一样,所以我觉得这次应该严惩。
主题:你好,我也是飞利浦9@9c的使用者!
您好,我是广州的罗先生。见到贵报上所说的飞利浦事件,我也不得不发表一下自己的感受。
我在今年8月中旬购买了飞利浦9@9c一台,十月的时候出现了白屏和死机的情况,经常在发信息的时候一按键就定格,要拆电池重新开机才可以使用。要知道一台手机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能打电话和发信息,但是飞利浦给的我只有遗憾,每天只能在谨慎的情况下发信息,好在机子还有保修,在10月底的时候拿去保修,检测说机子没出现情况,使用几天后,问题照常……现在机子已经在送厂途中了,说真的,我对这个品牌很失望,如果让我买手机的话,我一定不会再选择飞利浦!
我的联系电话是1371×××××××,希望飞利浦公司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晓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