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界定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界定,应该包括5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其中,“新设施”就是要完善基础设施。这是新农村的“硬件”,是目前制约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基础“瓶颈”。因此,有学者提出新农村建设方案的第一个重点是,在“十一五”期间,政府应该大力投资农村公共品供给,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这已经成为官员和学者们的共识。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柯炳生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中撰文称
■农民工问题是核心
中国其实存在着“四农”问题,除人们常常提到的“三农”问题外,还有一个农民工问题。这一问题正越来越突出,将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过去10年,中国“四农”问题日渐突出,从而使“三农”问题演化为“四农”问题。中国于上世纪50年代建立的城乡两种不同身份居民的制度安排,让农民工处在一个“既不着(农)村,也不着城(市)”的环境里,使农民工个人收入转移支付、个人及家庭的公共服务形成一个巨大缺口。沿海地区要善待农民工,使他们参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并分享成果。解决“四农”问题的最终目的就是使农民工成为市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它将成为继土地改革、“大包干”之后中国农民的“第三次解放”,并将加速中国发展,同时推动构建和谐社会。
———著名学者胡鞍钢最近接受中国新闻社采访时发表上述观点
■三农问题源于“老板缺位”
目前农村存在的种种问题,很大程度上在于老板缺位。农民是镇、村治理的真正主人,但事实上他们的发言权被虚置了。在实行村民自治方面,本该享有最高权力的村民会议不少地方一年开不了一次,非规范选举出来的村官反客为主,村委会从办事执行机构异化为权力机构,村民对村干部的监督制衡难以实行。将村民代表会议做实,形成对村委会的有效制约,由此衍生出来的“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的模式能有效增加农民话语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在首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上如是说(本栏供稿:广东省委党校图书馆沈舒)
(紫/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