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曾驳回政协委员“住宅小区实行开放式管理”的提案
新快报记者 欧阳鑫燕
上周五,本报C1版报道了市规划局新公布的《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中有关“12月1日起市内将禁止封闭居住区内道路”的新规定。
该消息披露后引起不少市民和业内人士的关注和争议。据了解,很多市民对于居住区“禁封闭”都持反对态度,而业内专家认为,虽然“小区禁封”是一种发展趋势,但就目前广州市的现状而言,实施该规定还为时尚早。
市政府、规划局意见相左?
居住区内道路一旦禁封闭势必打破居住区内的封闭式管理模式,而早在今年7月,市政府在回复省政协委员提出的“广州住宅小区应打破封闭式管理”的相关提案时已经明确表示:广州市住宅小区实行开放式管理的条件尚不具备。
据本报报道,广州市政府在回复中表示,广州住宅小区打破封闭式管理受制于三大因素:首先,广州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若实施开放式管理,需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而目前该条件尚不具备。
其次,封闭式小区的配套设施、绿化、容积率等与房屋价格关系密切,实施开放式管理将令房价受影响,这是开发商极不愿看到的,居民也不愿小区对外开放。
再次,实施封闭式管理是有效预防各种治安和盗抢案件发生的手段之一,如果实施开放,群防群治工作可能因此受影响,将带来一定的治安隐患。
而广东人民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程根球更是认为,根据《政府组织法》,规划部门无权制定“对社会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于属于业主所有的小区道路,业主有70年使用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等价有偿的原则,业主所有的合法财产是受到《宪法》保护的,即使是公权利也不能对“私有财产”做出规定。
治安与疏导交通孰重孰轻?
目前,广州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小区约占全市房屋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小区主要有由“新小区”和“老小区”组成。新小区由开发商在小区出口进行门卡管理,“老小区”由综合治理部门引入物业管理、实施封闭式管理,如梅花村,目的都是为了业主的居住安全,特别是“老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还是政府部门积极推行的。
就实行该规定“还路于民”的目的,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著名物管专家李卓章提出疑问,是方便出行重要呢,还是治安防范重要?不管小区道路封闭与否,应首先解决当前的主要矛盾,如果当前广州市的主要矛盾是出行不便,那小区就应全部开放;反之若治安问题为主要矛盾,就应先做到让市民能安居乐业,应比较方便出行与治安防范谁更重要。
同时李卓章表示,小区要开放需要有开发商和政府部门对小区实行电子智能化的技术防范为基础,而一个2000户的小区要做到电子智能化管理,所花资金最少也要二三十万元,谁出这笔钱呢?如果做不到技术防范,小区开放应慎重而行。
小区禁封令“用词严格”似乎无选择
新快报记者 谢蔓
对于目前广州数千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区来说,开放小区道路将为小区治安、管理、环境等各方面带来新的难题,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这一规定如何在小区中执行是市民们最关心的问题。专家认为,规定出台后有关部门是严格执行还是“不告不理”将成为广州新建小区管理现状是否改变的关键。
规划局用词表示严格,正常情况下应照做
据了解,《准则》出台后,并未就规定的内容出台相关的执行规定和罚则等。但从规划局《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附录的“用词说明”中可以清楚获知:“‘应’字属于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用词。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用词应该为‘宜’或‘可’”。
而从条文“居住区内道路(不含宅前小路)应满足市民的公共通行和特定车辆的使用需要,保证必要的对外交通联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封闭”中可见,该规定并无选择的余地,属于正常情况下将被严格执行的规定。
据了解,规划部门早就明确了禁止封闭居住区内道路的原则,规划局不反对小区采用封闭式管理,但是如果小区封闭,影响市民公共通行则属违规。
城管大队未收到任何执行文件
日前,记者致电广州市天河区城管大队询问是否将对楼盘封闭小区道路执法时,得到的明确回应是,只要小区内的道路不是市政规划路,不一定要开放供市民通行,目前他们还是按这一原则来进行工作。至于市规划局已经出台了不得擅自封闭小区内道路的新规定并于12月起将实行,有关人员则称目前尚未收到上级部门下发有关的执行文件或通知。
有话就说:道路开放与小区封闭管理无冲突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陈敏认为,虽然业主对所在的小区拥有所有权,但只要小区有道路与外界相连,就不能妨碍市民的公共通行权。《准则》中的规定条文说明的就是这个意思。从法律的层面看,保证市民对小区道路的通行权和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并没有冲突。
另外,陈敏律师还强调,楼盘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审批而建的围墙、拉栏等都是违法。
据了解,《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1997年颁布实施)第三十三条规定“民用建筑周围一般不得修建围墙”。因此,如果小区采用围墙、门栏、设保安的方式禁止业主以外的其他市民进入,影响市民公共通行,也属于违法。
市民网言:记者在金羊网、大洋网上看到市民对“小区道路将禁封”发表的网言心声。
●赞成派网友:aaa97954
单位周边的围墙通通拆掉,通风绿化。
网友:aaa97376
治安好坏与道路封闭与否没有必然联系,就算把家用铁闸钢闸罩着,治安不好,你也跑不了。
●反对派
网友:aaa98669
不赞成小区路道路开放。先不说开放后管理费和路面维修及安全问题,开发商在开发某个楼盘时,凡是小区的一切建设开发商都打入售楼成本了,业主买楼后政府才说区内道路也要拿出来“共享”,不知政府是否应该补偿给业主们?现在广州治安不好,小区开放后业主们有什么保障呢?
网友:12345_frm
关系重大的民生决策居然不开听证会?小区的绿化、设施的维修、管理费用要我们来埋单!简直是疯了。
网友:aaa98810
还有一个问题,就算是业主们同意开放小区,那小区变成了单体楼,不用再付高额的物业费了,因为物业小区变市政开放地区,居住环境变差,楼盘自然贬值,当初的付出打了水漂,没人补偿;这物业费说什么也不应再交了,物业公司也不用再聘。还是回到二十年前吧。
●质疑派
网友:aaa98592
看完整篇文章,结论是:甲方是小区业主和法律界人士,乙方是规划、建筑行业以及非小区业主而又想享受小区利益的人。感觉很怪。一个小区的建成,当然是要先有规划,然后再建筑,最后是出售使用。怎么到小区使用以后,我们的规划师、建筑师们却又这般不高兴,甚至置法律条文不顾,高喊“禁封是社会发展的趋势”!这是否为了推卸城市规划失误的责任呢?
网友:aaa98532
建议先将同意开放小区人士的住宅所在小区先开放作试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希望大胆讲话的人也能大胆地试。
(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