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档案
刘景华,男,37岁,广州白云区人。据有关法律文书显示,1998年,刘景华当时的妻子阿霏(化名)以男方“在外面养女人”为由提出离婚。诉讼期间,法院查封了刘名下价值三百多万元的财产。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于是法院解除了对刘财产的冻结。
不到半年,轮到刘景华以各种方法逼迫阿霏离婚,而这时刘名下的三百多万元财产已不翼而飞。2002年6月法院判定两人离婚,不过财产认定按照1998年的数字,判处刘景华付给阿霏94.56万元。刘景华一直不给钱,阿霏于2002年6月24日申请立案执行。拖至2005年8月8日,赔款已累计达119.9万多元。
“老赖”法院哭穷旺地买楼
2005年9月8日9时许,身着时髦卡通T恤的刘景华从容走进白云区人民法院,接受执行局法官的调查,与申请人协商和解。由于他一如既往地哭穷,还扔下话来:“要我还这120万,我可没有。反正我已经做好再进去(指进监狱)的准备。”这种态度令和解陷入了僵局。
“老赖”旺地筑爱巢
和解未果,10时20分,“老赖”刘景华走出法院,乘公交车离去。记者兵分几路追上去,一路跟到花园酒店站。只见刘景华下车上天桥,然后钻进了广州文化假日酒店旁的一条小巷———华侨新村别墅群,然后在光明路华侨新村22至23号前停了下来。
这是一栋连体的4层高老式洋房。“小萍。”刘景华扯起嗓门朝着楼上大喊。不久,一个女子打开门,刘迅速进楼。
记者等到当日下午2时45分,换了白色短袖衬衣的刘景华突然和一女子携手出门。女子30岁左右,圆脸,身材矮胖,穿蓝白条纹T恤。两人乘的士离去。
刘景华此前提供给法院的住址是白云区新市,那这里是什么地方呢?在洋楼对面,记者用长镜头拍到,刘景华上午在法庭穿的那件卡通T恤正晾晒在22号4楼的露天阳台上,旁边还晾着一些女人内衣和小孩衣服。
当日傍晚6时,刘景华和圆脸女子回家了,径直走进22号4楼。

图:刘景华和圆脸女子走在淘金路上,每看见房产中介的房屋放盘信息都要驻足观看。
夜色下探访旺地新居
当晚7时25分,刘景华和圆脸女子再次携手走出洋房,通过华灯初上的环市路走进淘金北。刘景华满脸喜悦,两人每看见房产中介的房屋放盘信息都要驻足观看,还不时讨论掐算。
一路走至淘金北路40号,两人进了小区,径直上到三楼。刘景华掏出钥匙打开了一个房门,打开灯,然后探出半张脸,再“啪”地一声关上门。几分钟后灯熄了,刘景华两人步出小区往回走,一路上仍不时关注房产中介公司。
次日早晨大雨。透过卧室的窗台,记者隐约可见刘景华和圆脸女子的身影。随后的两天,刘景华除去了一趟海印桥素社街某小区拜访亲友外,便一直留守在这所老洋房里。
67万买下淘金北地产?
刘景华为什么会有淘金北路40号某房的钥匙呢?记者决定循线追下去。
10月1日,记者到淘金北路40号了解情况。据小区保安介绍,那房原来的住户搬去了深圳,约于半月前该房以58万元卖出。现房主以69万元放盘。保安描述新房主是一位30多岁的男子,“带着老婆来买的”。
在附近的德诚地产中介,记者找到了该房的放盘信息。德诚地产的陈小姐介绍,这套房为135.83平方米,业主开价69万元。
10月2日下午,记者以睇楼的名义随着售楼小姐进入这个房间,三房一厅的房子空空如也,只有衣柜床架等简易家具。德诚地产提供的该房产资料显示,业主是一位李先生。资料的查询日期显示为2005年9月2日。
10月4日,记者通过德诚地产中介约业主出来面谈,表示可一次性付款买下该房。下午3时30分许,一位郑先生拿着业主李先生的房产证和委托书等证明出现在记者面前。郑先生表示,业主李先生是他的岳父,已搬到深圳去了,此前确已和一个买家谈好交易,那位买家准备以按揭的方式67万元成交,并已交了1万元的诚意金,领取了该房钥匙。双方准备在10月8日进行公证办理按揭手续。之所以再会见新买家,是因为新买家(调查记者)表示“可一次性付款”。
郑先生在面谈时还向记者透露了一个宝贵的信息:买家是以女方的身份签合同的。至于别的信息,郑先生一律守口如瓶。
德诚地产的陈小姐还告诉记者,通常是交了诚意金的买家才有可能拿到房间钥匙的,“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可能”。陈小姐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买方如果要买这套房子,以67万元来算,加上各种税费,一共要花费680842.49元。
庆贺生日欢乐购物
9月29日是刘景华的生日。下午3时22分,刘景华与圆脸女子有说有笑地走进了假日酒店的工商银行办理业务。然后坐车到东山供水管理所交水费。圆脸女子一直在手舞足蹈地说着什么,刘不时低头回应。
当日下午4时10分许,两人绕到东峻广场附近的百佳超市购物,二人不断往推车里堆着啤酒、沙其玛等食物和日用品,然后由女子付款286元。5时许,两人各提着三大袋东西满载而归,回程时仍不忘光顾一家房产中介。
据悉,记者将上述线索向白云区法院反映后,法院已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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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