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二本报健康周刊报道的《27岁小伙子命丧手术台》引起社会极大关注。一些医务人员和市民纷纷对此事发表意见,就事件本身提出自己的看法。
院方:我们没有改变手术方式,并竭尽全力抢救
对于本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合议认为,患者死于医疗意外,与医方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尽管如此,院方也在患者病情突然变化的情况下,采取一系列及时和积极的抢救措施,先后请外院两名有丰富经验的医学专家参与手术及会诊。手术期间,院领导曾两次向患者父亲告知病情。全体医务人员竭尽全力抢救到最后一分钟,没有一名医务人员说过“不签名就停止抢救”的话。该院陈副院长表示,患者家属称“医院不签名就停止抢救”只是一面之词。
读者蒋先生:患方应有知情权
所选手术方式的一些重要信息,医生没有告诉患者及其家属,最起码是没有详细地介绍。尤其是最后关于“胸腔镜”是否使用的争论,就是医患双方在术前沟通得不够,从一开始就埋下了隐患。许多医疗纠纷最终跨过纠纷的门槛,演变成治安案件都是这样造成的。
读者吴女士:医学太过专业双方应相互理解
医学实在太过于专业,普通老百姓大多一知半解。我觉得医患双方都要互相理解、互相适应,把自己放在对方的立场上想一想。市民要加强对医疗基础知识的了解,医生要认清自己的使命,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这样或许能避免不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刘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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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by/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