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周继坚)为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对评审结果的知情权,要尽快向申报人通知评审结果。昨日,广东省人事厅发出通知,要求高、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0日内,向申报人通知评审结果。
按照通知要求,对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获得通过的人员,由承担组织工作的部门或单位,以适当方式通知申报人;未获通过的人员,由承担组织工作的部门或单位,向申报人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
(子琦/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