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因出租场地产生连带责任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刘琼 通讯员 天法宣)价值24万元的轿车在天河体育中心被盗,在向车主赔偿损失后,保险公司将车辆保管站告上法庭。由于车辆保管站一直以天河体育中心停车场的名义对外保管车辆而体育中心没有提出异议。日前,天河区法院依法判处天河体育中心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003年6月15日下午,柴某驾驶公司的车到天河体育中心的大世界保龄球馆打球,并将车停放在球馆的门前。打完球后,柴某发现车子不翼而飞,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车子至今仍未找回。因被盗车辆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投了保,保险公司赔付了柴某所在公司保险赔偿金24万余元。随后,保险公司要求广州市天河天威车辆保管站及该站投资人黄某、天河体育中心、广州大世界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天河体育中心综合服务部连带赔偿其支付的保险金2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天威保管站负有保管责任,依法应承但车辆被盗后的赔偿责任,判决天威保管站向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24万余元。由于该保管站为独资企业,根据我国《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当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时,投资人负有清偿责任,故法院判决保管站的投资人黄某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有趣的是,同时承担该责任的还有天河体育中心。原来,1999年和2002年天河体育中心与天威保管站各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天河体育中心将场地租给天威保管站使用,体育中心本不必为不是自己经营的保管站丢车而负责。但柴某认为:车开进停车场时,保管站发给他的是“广州天河体育中心汽车临时准入证”。天威保管站也表示自己从1998年开始就用天河体育中心停车场的名义经营,天河体育中心一直都没有表示过异议。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故不是经营者的天河体育中心与黄某一起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对于另外两名被告,法院认为,大世界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与柴某所在公司的保管合同关系不成立,而体育中心综合服务部仅是代表体育中心出租场地给天威保管站使用,且保管站从未以服务部的名义对外经营,故都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侯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