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转发相关文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交建设
据新华社电
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近日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温家宝批示指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正确战略思想。
曾培炎批示指出,建设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引导各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促进城市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步伐。
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适度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对城市公共交通提供财政支持,规范补贴制度。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价。
(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