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山西交口县原安监局局长武小莉因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滥用职权,涉案金额达386万余元,日前被依法提起公诉。
2002年1月至2004年1月,武小莉在担任交口县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收款不入账等手段非法侵吞公款51万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武小莉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达33万余元,且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武小莉还故意违反政府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为其管辖范围内的交口县蔡家沟煤矿配备不合格的驻矿安监员,致使该矿在私自违规生产中发生特大煤矿爆炸事故,死亡33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93万余元。
(金陵/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