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立新
2003年8月,陕西榆林青年王杰被一女子指认实施强奸、伤害。此后,被羁押在看守所长达790天。后因受害人怀孕,案件才峰回路转,亲子鉴定显示王杰并非胎儿生父。据此,法院认定王杰一案证据不足,于日前宣告无罪释放。(华商报10月24日)
与“杀妻”冤案中的佘祥林相比,王杰似乎更加幸运一些。佘祥林是在服刑11年后,因“死妻复活”才得以冤案昭雪。而王杰是在真凶未现的情况下,因证据不足而被“疑罪从无”。从中,可看出人民法院司法理念的进步。
遗憾的是,王杰被无罪开释,同样是得益于偶然。2004年2月,在案情陷入迷局之时,受害人被确诊怀孕5个月,这才使案件出现转机。经对引产胎儿作亲子鉴定,结果显示王杰并非胎儿生父。据此,法院认定此案证据不足,遂按“疑罪从无”宣判王杰无罪。试想,如果受害人没有怀孕,没有引产胎儿作证,此案会有何种结局?
就证据而言,即便没有亲子鉴定,此案亦属典型的“疑案”。因为,据以定案的证据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被害人指认、陈述。而且,王杰先后7次供述,两度翻供,口供前后矛盾;受害人有4份陈述,出入也颇多,甚至还一度称自己遭强奸只是听别人说的,到底强奸了没有自己也不清楚。因而,全案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链条,无法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
令人担忧的是,如果没有亲子鉴定,王杰能否“疑罪从无”?事实上,在亲子鉴定之前,警方已将王杰羁押了半年多时间。在鉴定之后,检察机关仍然坚持以伤害罪对王杰提起公诉。可见,侦查、起诉机关并未因“疑案”而止步,而且大有不定罪不罢休之势。所幸,在法院审判前,一纸亲子鉴定书为“疑案”一锤定音。否则,王杰的命运可能连佘祥林都不如。
从“死妻复活”到“受害人怀孕”,冤案昭雪一再寄望于偶然。它昭示我们:在佘祥林、王杰的幸运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多沉冤难雪的不幸!它还警示我们:清除“有罪推定”思想,完善司法防错、纠错机制,我们做得还远远不够。
来源:金羊网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