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
10月20日,河南博爱县一位叫尚卫锋的28岁青年,不慎掉入丹河,目击者立即拨打110报警,沁阳市公安局山王庄派出所的民警接报后,先来现场勘察,然而他们认为此处不归沁阳管辖,在简单询问目击证人之后,他们没有安排救人,便离开了现场。目击者又向博爱110报警。博爱县公安局许良派出所也派民警来到现场,但没有组织打捞,据目击者称,博爱警方也认为此事不应该由他们管。双方理由都一样,丹河是博爱县和沁阳市的界河,死者落水处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10月24日《大河报》)
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一条界河为双方民警的失职提供了绝佳的推诿借口。事发以后,记者就丹河到底应该如何分界的问题,专门咨询了焦作市规划局有关专家,专家称按常规,河道的中心线就是分界线。这么说来,只要尚卫锋落入河道的这边——就当是沁阳市这边的地界,博爱县的民警还真的可以坐视不管,反之也同样。假如这条理由真的成立,那么双方民警似乎都可以免责了。就算如此吧,我也要追问一句:人落水后难道不会随水流移动吗?此刻在沁阳地界,彼时就到了博爱境内。民进连这么点常识都不懂,枉为民警了。
凡是读过高中的人都熟悉《吕氏春秋·察今》中的刻舟求剑的故事。故事写的是,楚国有一个人过江,在船正行驶时把剑掉进了江里,他立即在剑落水的船身上刻了个记号,说:“是吾剑所从坠。”船靠岸后,那楚人立即从船上刻记号的地方跳下水去捞取掉落的宝剑。捞了半天,仍不见宝剑的影子。作者讽刺道,其实他又怎么找得到宝剑呢?船继续行驶,而宝剑却不会再移动。像他这样去找剑,真是太愚蠢可笑了。此寓言故事用来讽刺那些拘泥固执,不知变通的迂腐之人。上述两地民警所为,与楚人毫无两致,真怀疑他们有没有读过这个故事。
假如说楚人尚只是可叹的话,那么上述民警就可恨了,因为,楚人面对的只是一把剑,民警面对的可是一具行将逝去的生命。在怎么捞剑的问题上,楚人虽说迂腐得可笑,但损失的终究只是一把剑,而在怎么救人的问题上,民警如此胶柱鼓瑟,执着于一端,云地界如何,撒手不管,眼看一位青年死于非命,这就不是愚蠢,而是可恶!要知道,地域有界,生命无界,在至高无上的生命跟前,什么地界、界河,甚至连国界都不在话下。面对落水之人,任何人都应该积极营救,更何况民警了。以界河为由,相互推诿,这是另一种见死不救,两地民警必须为此担责!
来源:红网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