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热点之激励机制
□周林生
通过增量资产奖股把薪酬激励与股权激励有机结合,对企业高管层的激励作用十分显著,是一种有效调动企业经营管理层干部、技术骨干和员工积极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好方式。
“增量资产奖股”来源TCL
增量资产奖股的激励方式来源于TCL集团1997年开始实行的“授权经营,超值奖股”。1997年,惠州市政府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与TCL集团签订了《TCL集团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实施方案》,确定TCL集团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主体,此前的所有资产全部划归市政府所有,此后每年的净资产回报率不低于10%。如果TCL集团此后每年的净资产增长达到10%-25%,管理层可以获得超出部分的15%;如果增长25%-40%,可获得超出部分的30%;增长40%以上,可获得其中的45%。在当时的条件下,这是一种风险和机遇并存的挑战性目标。
按照“有奖必有罚”的原则,惠州市政府在确定“超值奖股”的奖励方法的同时,还规定了相应的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如规定对授权责任人实行年薪制,并以现金作风险抵押。1998年,奖励形式全部改为奖励企业股权参与企业分红,责任人、经营管理层干部和技术骨干按一定比例参与总奖励额的分配。经营性国有资产减少时,则扣除保证金、进行行政处罚直至免职。
TCL改革方式的前提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国有资产增值10%的前提下,才有后面的奖励政策。事实证明,这种奖励方式行之有效,极大地调动了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在政府没有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企业持续以超常规速度发展。
开辟了“增量改革”的新模式
实施增量资产奖股,有利于建立健全崭新的现代企业分配制度。十六大报告要求“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在实践中,不难解决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问题,但“管理”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如何按照其实际贡献参与分配的确是一大难题。实施增量资产奖股的方式比较合理科学地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它在不触动企业原有存量资产的前提下,通过对增量资产的科学而合理的利益分配,体现和回报经营者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做的贡献,是“管理”这一重要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现代企业分配制度的具体体现。
实施增量资产奖股,一方面激励经营者创造更好的效益以获得更多的股权,另一方面通过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途径使企业经营者合法地逐步持有企业股权,从而初步建立起国有企业对经营者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实施增量资产奖股,在经营者与企业的长期利益之间建立起资本纽带,结成休戚与共的战略关系,经营者对个人效益最大化的追求转化为对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追求,使经营者更加注重企业的长期效益及持续的盈利能力,有利于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实施增量资产奖股,由于并没有转让企业原有存量资产,一改过去主要做存量资产文章的企业改革思路,开辟了“增量改革”的新模式,所以既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又必然对国有资产的增值起到巨大的鼓励和促进作用,有利于实现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目标。
在完成改制的企业试点后推行
实行增量资产奖股大方向无疑是正确的,现在要特别注意的是制订好具体的操作规程,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是应明确实施增量资产奖股的企业范围。一般来说垄断行业和垄断企业,由于具有社会公共服务的性质,其产品和服务价格一般要接受政府和社会的干预,其经营利润的增长一般偏低(偏高是不正常的现象),所以并不适宜实施增量资产奖股政策。建议在已经完成企业改制,产权清晰、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规范有序的竞争性行业中的企业先试点再逐步推行。
二是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应注意把握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规模之间的差别。
三是要慎重制订考核指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现在经济增产方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如同TCL当年那样急剧增长已不大可能,对此我们要有现实和理性的认识。
四是对企业人员的股份、股权奖励必须建立在对企业资产的科学、准确的评估基础之上。对企业的资产评估,不应忽略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作者单位:广东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日京/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