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线:公司不是发布广告单位,没有广告收入
新快报讯(记者 陈志龙 实习生 许倩晔
吴迪)“电视的广告收入这么高,却没有计入成本核算,这样的成本审计有问题。”在昨天的听证会上,身为广东省人大代表的听证代表黄齐基当场提出质询。
黄齐基表示,据他了解,电视广告收入每年高达800万元,电视台拿去了,看起来跟负责传输的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没关系,但有关部门应统筹安排,这样只计算成本多少,却不计赚多少是不行的,成本测算应该把广告收入也计算进去,有关部门应再次全面审计。
对此,省有线网络公司负责人解释道,公司是传输单位,而不是发布广告单位,是没有广告收入的。
(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