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被降级三人记大过
新快报讯 (记者 张琳 通讯员 陈伟秋 黄亮云 邱创泓)昨天,广州市政府通报了广州海珠城广场“7·21”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14名执法监管人员受到了处分,其中两人被降级处分,3人记大过处分,一人被调离工作岗位。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广州市监察局副局长赖伟彪代表“7·21”重大安全事故调查组指出,“7·2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建设责任主体无视国家法令,故意逃避行政监管,长期违法建设,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而造成的。但是,也暴露了有关单位和部门履行职责不严格,监管不得力,未能有效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涉及行政监管责任的有海珠区城管部门、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原市质安站和市建委等4个单位。
经过调查、研究,广州市政府同意对事故的发生、防范负有行政责任的14名执法监管人员进行处理(见附表)。
| 姓名 |
职务 |
处理结果 |
| 何永权 |
原市质安站执法科科长 |
行政降级 |
招剑伟 黄少英 庄智刚 |
原质安站监督员 |
由所在单位责令作出深刻检讨 |
| 林抗保 |
城管支队海珠大队副大队长 |
行政记大过 |
| 杨献坚 |
城管赤岗中队队长 |
行政降级 |
|
周继强
肖向文 谢永东
|
城管昌岗中队队长
巡查员 |
行政警告 |
| 黄成军 |
市建委建管处处长 |
行政记大过 |
| 贾勇 |
市建委建管处副主任科员 |
行政记过 |
| 张翅飞 |
市建委建管处工作人员 |
调离工作岗位 |
| 刘显明 |
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副处长 |
行政记大过 |
| 徐振标 |
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业务科科长 |
由所在单位责令作出深刻检讨 |
塌方地或成临时绿化广场
昨天傍晚,记者在江南西路与江南大道南交界处看见,曾经因为基坑塌方造成伤亡和旁边的宾馆被迫炸掉而成为焦点的海珠城广场工地已经被全部填平,基坑边一栋已建至5层的建筑也已经全面停工,工人已经拆走最后一批脚手架。
据悉,这片有近两个足球场大的工地可能成为临时绿化用地,旁边因为塌楼事件饱受困扰和惊吓的居民或将享受到暂时的绿地空间,但这块地皮的最终用途还在争议中。新快报记者 陈海平/摄

(侯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