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法院受省高院指定解决一宗久拖不决的官司
新快报讯(记者 尹辉 实习生 李燕婷 通讯员
番法宣)镇政府拖欠施工队工程款10年不还,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番禺区法官近日对江门市三江镇政府的这种做法说“不”!受省高院指定,执行法官通过努力,终于解决了这宗久拖不决的官司。
1995年,阳西县溪头石港建筑工程队承包江门市三江镇政府深吕公路工程项目,三江镇政府承诺在全工程验收合格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工程款。1995年12月22日,该工程通过验收,但三江镇政府逾期未能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000年8月8日,阳西县溪头石港建筑工程队向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江镇政府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官司打赢了,但三江镇政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原告迟迟拿不到钱,只得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1年10月8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然而,三江镇政府没有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加之三江镇政府的财政十分紧张,该案的执行遇到极大困难,一直未能执结。
情急之下,阳西县溪头石港建筑工程队今年投诉到广东省高院,高院指定该案由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番禺区法院9月5日派法官赶赴三江镇政府。
当天下午,番禺区法院的经办法官向该镇赵镇长送达了各项法律文书,讲明三江镇政府应当承担的还款义务以及拒不履行该义务的法律后果。三江镇的赵镇长刚刚上任不到半年,表示同镇领导班子成员商议如何履行债务,约定次日上午就还款问题给予答复。
次日,经过商议,赵镇长代表三江镇政府承诺当日支付10万元,余款和诉讼费、执行费于三个月内还清。阳西县溪头石港建筑工程队的负责人冯某当天如愿拿到了三江镇政府支付的10万元现金。
(金陵/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