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亲属认为医院抢救不当,医院则称已尽全力
新快报讯(见习记者
周皓)陈恒柳死了,在番禺区公安分局技术中队8月27日开出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直接导致死亡原因一栏填着“失血性休克”,引起原因一栏填着“胸部外伤”。8月26日下午6时40分,因左背部被刺伤而走进番禺区大石人民医院治疗的陈恒柳,再也没能走出来,当晚11时左右,因为失血过多,他死在了大石人民医院的手术台上。陈的家属认为,是医院延误最佳抢救时机导致了陈的死亡。而医院方面则认为,他们对陈已全力抢救。
陈恒柳,男,25岁,湖南永州人。自打3年前来穗后,他就在番禺区大石某菜市场卖鸡。8月26日下午,因与人发生争执,陈被砍伤左背。据陈恒柳的弟弟陈恒响回忆,“他是下午6时40分自己走进大石人民医院的,当时他还很清醒,但那时背部的出血已经很多,衣服裤子都被血浸透了。”
根据陈恒响的说法,当时的接诊医生先是“开个胸片让病人去照片”,“到了放射科,那里的医生说流血太多没法拍片,要他先去止血,而急诊室的医生还是要他先去拍片,推来推去,耽误了很长时间”。另一位陪伴陈恒柳去医院的老乡王青砖说,“警察在7时20分左右还向陈恒柳做了口供,这时第一瓶水已经快吊完了。”
大石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程友则指着陈恒柳的病历告诉记者,“他是晚上7时30分才进我们医院急诊室接受治疗的。我们的医生严格按照规定记录了就诊时间,不会有错。”程同时表示,死者一进急诊室,值班医生就对他进行了紧急包扎抢救,“医生给他包扎止血、输液,测量血压等。”
据记录显示,陈恒柳拍CT的时间是当晚8时08分到8时10分,并在此前进行了X光的拍摄检查。对此,家属与院方均无异议。但陈的家属认为,陈在警察晚上7时20分来之前就做好了X光检查并有了结果,而院方此时就应该知道死者有外伤性血胸,并会造成失血性休克,“当时就应该补血抗休克,并且抓紧时间开胸探查止血。”陈恒柳的父亲陈福解告诉记者,CT片显示儿子胸口左侧有大量积血,“可从下午6时40分进急诊室到晚上8时10分做完CT,已经整整过了一个半小时,医院始终没给他输血。”
程科长则说,医院在晚上7时30分陈恒柳入院到8时10分拍完CT的40分钟里,对他进行了包扎和输液的抢救,并拍了X光,做了CT。虽然X光显示他胸腔内有血,但仍需通过CT对纵隔进一步检查,看看里面的心脏和大动脉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
据程科长称,当时该院还从番禺人民医院请来专家协助抢救,仍然无力回天。而陈的亲属认为,作为一级甲等医院的大石人民医院,应该在认识到自身没有抢救条件后,立即将伤者转送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有关此事的争议,目前医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金陵/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