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耀文)因琐事争吵,江门一男子董某竟一巴掌将自己的嫂子掴倒在地,致使其头部重击地面当场死亡。日前,江门市蓬江区法院对这起案件公开进行宣判,一审判决董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董某是四川省渠县人,在江门荷塘镇承包饭堂。2001年初,郑某夫妇从四川来到荷塘,想投靠妹夫董某一家,董某觉得饭堂暂不需要人,叫郑某先等等。郑某提出住在饭堂里,但遭到董某的拒绝。同年3月12日,郑某与董某在饭堂门口发生激烈争吵。气头上的董某当即打了郑某一耳光,由于用力过猛,郑某失重仰面倒地,后脑重重砸在水泥地板上,被送医院后证实死亡。
郑某意外死亡后,董某因后怕而潜逃至2005年1月6日才在福建省福州火车站被抓获。
一审判决后,董某认为量刑过重,表示不服,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金陵/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