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施工中受伤建筑公司不但不愿赔付还出此下策
本报讯 记者李春暐、实习生刘秋萍报道:在建筑施工中受伤的小梁目前已基本康复,但建筑公司方面拒绝支付其住院两个多月的部分费用,至今仍滞留院中。
上铁架施工没系安全带
今年6月中,隶属于珠海一家建筑公司的小梁在参与大学城二期工程施工时,发生意外,工友紧急将其送到省第二人民医院就医。
“我很清楚记得那天是17日”。小梁回忆道,“我们那天必须在4米多高的铁架上施工。事前公司方面并没有给我们分发安全带,我们只戴着安全帽和工作鞋就上去了。”
施工中,意外发生了。他在行走时,不慎一脚踩空,并随即坠下,不省人事。当他苏醒时,发现躺在接诊医院脑外科的住院部。那已经是4天后的事情。
公司拒付两万元医疗费
主诊医生余医生向记者证实:“病人送进医院时已经神志不清。我们确诊为重型闭合性骨脑损伤,右枕部硬膜血肿,右枕骨骨折,腰压缩性骨折。我们为他的头部伤处缝了25针,并于7月8日为他的腰部做了内固定手术。”
手术相当成功。余医生表示:“病人只要一年后回来再做一次手术,把腰部的钢板取掉就可以了。现在已可以出院。”
这次入院治疗的费用前后合计5万元。小梁表示,在他昏迷期间,公司的包工头和经理助理先后前来交付了近3万元,但余下的2万元迟迟未能交到。他事后多次联系公司领导,但对方反应冷淡。
领导要他偷偷溜出医院
记者随后尝试拨打了小梁提供的公司领导电话。当得知来电的是记者时,电话那边连称打错并挂断。其后,记者拨打其助理电话,也遭到同样“待遇”。
就在记者离去的第二天,小梁打通记者的电话称,公司的领导告知他,表示公司并不想支付余下的两万元费用,要他“可以在适当时候偷偷溜出医院”,而后再适当补偿他1.3万元。条件是小梁必须签下协议,承认是由于自己不规范施工才造成事故的,公司对其进行的是一次性补偿,今后将不再对可能产生的后遗问题进行赔偿。
小梁表示,医护人员对他有救命之恩,他不可能逃跑。公司提出的条件他也不能接受。
可能通过两种途径索赔
记者随后采访了广东省协信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黄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凡是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发生的意外,都属于工伤,用人单位要承担事故责任,并须在医疗期间要预付一定的医疗费用,等到伤者痊愈然后再根据伤情协商赔偿问题。他建议小梁寻求劳动管理部门介入处理,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协助索赔。
(子琦/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