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强 图/邝飚
打击性骚扰终于立法了!喜讯传来,专家学者欢聚一堂,畅谈感想。一位女法官发了言:取证是性骚扰案件最难的环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在骚扰多发场所加装电子眼,如此,则男女色狼稍有动静,全收眼底,看他们还敢不敢!
一旦装了电子眼,再饥渴再大胆的男女色狼恐怕都不会傻到在电子眼面前进行现场表演,他们会狡猾地制造另外一些“多发场所”,那么,为一网打尽起见,电子眼是否应跟随色狼的脚步,走遍祖国的山山水水?
即便是在防止更为严重的刑事犯罪的理由下,加装电子眼都曾遭受到“侵犯公民隐私”的质疑。我们曾有过教训:为保护公民的某一项权利,而牺牲公民的另一项权利。女法官的此番动议值得商榷。

(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