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小鲁表示——贫困生有义务接受贫困界定
新快报讯(记者 宋荻 实习生 刘莹 王婧 通讯员 赖红英)“进行贫困界定是贫困生的义务,是对捐助者的起码尊重”,昨日,广东省教育厅李小鲁副厅长公布了2004年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同时表示希望对贫困生展开贫困界定。
李小鲁副厅长公布了2004年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据介绍,去年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达13041人,省高校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补助金额达到1093万元,补助的学生占在校学生的3.7%,获减免学费的学生共有5315人,实现了“确保没有一名考入公办普通高校的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
但是,在这项工作中,却发现部分贫困生将“贫困”作为自己的权利,认为得到帮助理所应当,因此,李副厅长表示,应该开展贫困界定,多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自立自强。
李副厅长说:“贫困不是贫困生的罪过,但也不是他们的权利。”李副厅长严厉地指出,现在部分贫困生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在潜意识里把贫困当成自己的特权,不允许学校进行贫困界定,认为那是自己的隐私。“进行贫困界定是贫困生的义务,是对捐助者的起码尊重。”他强调,在接受物质捐助的同时,勤工俭学是最好的帮助贫困生的方式。
(金陵/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