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不分等级 民工子女可读公校
新快报讯(记者 陈晶晶)2010年,广东省内珠三角及其他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校有望达到同一标准,麻雀学校和豪华学校的巨大差距有望减小。这是日前省政府正式印发的《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以下简称《意见》)所透露的。《意见》同时指出,外来工居住5年以上,其子女可与当地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意见》亮点多多,首先保证“钱”的问题。按照《意见》规划,广东对教育未来投入将越来越大,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本省生产总值的比例,2007年力争达到4%,2010年力争达到5%。
其次,“教育公平”是贯穿《意见》的一条主线:今后义务教育不再搞等级学校,将转变为加大财政投入,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到2007年,珠三角和其他地区大中城市规范化学校达标率达到80%,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力争达到50%;到2010年,前者要达到100%。
针对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意见》指出,凡在广东省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本地户籍人口,其适龄子女随父母流入广东省的,应列入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范围。
非本地户籍人口在同一市、县(市、区)连续暂住5年以上,有固定住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有生育证明并依法纳税的,其子女入学与当地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也就是说,有望入读公办学校并免交借读费。据了解,广州市有关取消借读费的相关政策已经进入意见反馈阶段,有望于近期实施。
《意见》指出,将探索公办高等学校转制为国有民办高等学校或建立教育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新路子。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境外独立办学,同时吸引国外优质高等学校来粤合作办学。
(金陵/编制)